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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是现代网络社会中常见的行为,指部分网民基于网络信息发送的匿名性、快速性和广泛性,对真实或虚拟的、已经证实或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有意图的发表攻击性、煽动性或侮辱性的言论,甚至违法在网络公布相关事件人的隐私、煽动他人对其进行网络和现实攻击,并造成相关事件人的人身权利的损害及和社会的不良影响。责任归因则是指一个观察者根据外在的行为作出有关行动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及其责任大小的内部推论过程。本次研究以15到18岁的青少年作为研究对象,调查了北京市两所中学,南京市一所中学、一所中专,共400名学生,以他们对网络暴力行为的责任归因作为研究内容,采取问卷调查和个案研究的方式,分析影响青少年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责任归因的因素,提出建议。本次问卷调查采用自编问卷《青少年对网络暴力行为的责任归因问卷》进行调查研究,结果显示:事件的可控性、施暴者的动机、受暴者的类型都与青少年的责任归因显著相关;年龄、性别、有害结果的出现与青少年的责任归因相关。即:事件的可控性越弱、施暴者的动机越恶意、受暴者的类型越普通,青少年越倾向于归因施暴者和网络环境;反之,事件的可控性越强、施暴者的动机越无意、受暴者的类型属公众人物,青少年越倾向于归因受暴者;有害结果的出现能提高青少年对受暴者的同情程度和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及厌恶程度;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的责任归因趋向公平;女生对网络暴力行为倾向于归因为网络环境,男生则倾向于归因为施暴者和受暴者,女生比男生对受暴者体验着更高的同情程度。同时,研究还发现不同类型的网络规则,青少年的同意程度有差异:青少年对于受到严格限制的网络规则以及聊天规则的同意程度较低,对于社会主流价值观所认同的道德规则的同意程度较高。本次个案研究采取归因训练的方式,对5名青少年进行了知识探索、示范学习、情景表演、强化矫正四次训练,并进行了前后测,结果表明:在训练结束后,个体的归因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最后,总结本次研究,提出了四点建议,从道德、法律方面规范青少年、网络运营商和网络媒体的网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