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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进入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市场经济中,采取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经济体制。但在自然垄断领域、重要公用事业领域、能源环境保护领域等,因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依然需要政府通过法律和行政的手段进行规制,通过政府参与到经济体制中,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价格规制便是现代国家运用公共权力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一种表现,它是调节市场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政府规制中经济性规制的核心内容,在当前公共规制法律体系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当前政府在规制价格的进程中还存在诸多困境与不足之处,如规制机构进行相关价格决策时,容易被受规制者俘获而不能出台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佳规制方案;再如,实施价格规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规制框架缺乏相应的价格监督部门等,致使规制机构不能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其规制行为的规范化程度低,诸如此类的政府规制问题急需得到更多的关注。本文以经营性公路的价格规制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进行价格规制的法律基础为出发点,采用经济学上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和博弈均衡分析方法对价格规制过程中存在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完善价格规制的法律体系、优化政府规制机构的规制方案与效果、完备价格制定机制与价格规制评估机制等进行了分析与概括,并为政府实现有效规制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提出了相关的参考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有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探讨价格规制的法律基础和主要模式。首先,从价格规制的界定出发,解释了价格规制在行政法范畴上的意义,并对其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其次,以目前的行政法律规范为基础,对价格规制的主体、方法、程序等进行了梳理总结;最后,以法经济学为视角从市场力量、信息的对称性、经济主体行为的外部效应等价格规制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介绍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的制度背景及其规制的必要性。本部分从研究经营性公路的内涵界定和制度背景出发,对当前经营性公路引入特许经营模式的立法及实践运作方式进行了分析;同时,对经营性公路进行价格规制的必要性,及其进行规制的核心问题——收费标准定制方法的确定和优化进行了探讨;最后,分析了当前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的现状和特点,同时为其收费标准和定价方法的规制提供了相应的优化建议。第三部分,以经济学上成本效益分析和博弈均衡分析方法探讨实现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的有效性。一方面,从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过程的利益衡量为视角,通过以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探讨其在规制进程中的规制成本与效益问题;另一方面,透过经营性公路收费标准规制中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标准确定过程中的利益冲突进行了分析,就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中博弈均衡实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第四部分,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的体系建构和完善建议。从价格规制的法制体系、价格制定机制与价格评估机制、价格规制执法体制、监督体制对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经营性公路价格规制体系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