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命题,阐述了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和路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犯罪率不断攀升,当前的司法资源已不足以满足社会发展的现状,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并节约诉讼资源成为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因此,能够有效解决此种现状的控辩协商制度有了讨论建立的必要。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结合当前的文化背景和司法实践,从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视角,探讨中国特色控辩协商制度的构建。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结合当前的文化背景和司法实践,从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视角,探讨中国特色控辩协商制度的构建。控辩协商制度也叫辩诉交易制度,该制度最先起源于美国,因其方便快捷又体现平等的特点,现已在德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大陆法系国家得到广泛适用。我国长期受封建专制文化的影响,没有形成控辩平等的法律基础,公众对控辩协商制度在思想上并不能很快地接纳。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会逐渐变强,控辩协商制度也会逐渐为国人所接纳。笔者在中国特色法治理论视域下探讨辩诉交易制度中国化的问题,即中国特色控辩协商制度的构建,对制度构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从客观角度阐述制度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当前国情下控辩协商制度构建的建议。本文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中国特色控辩协商制度的理论介绍。主要包括控辩协商制度在域外的发展情况、历史渊源以及发展的文化背景,同时对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和西方国家法治理念进行了介绍和比较。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控辩协商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问题。首先从司法实践、司法程序以及当前国情需要三个方面进行现状的分析,其次从文化、观念、经济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当前国情下制度构建的建议。首先是制度发展的理论资源分析,其次从转变观念角度切入,探讨发展过程中问题的解决方法,最后从三个方面阐述制度的具体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