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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舞弊对社会经济的危害愈来愈明显,能否对会计舞弊进行切实有效地治理,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2001年,监管部门试图通过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改善公司内部治理,以达到治理会计舞弊的效果,实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然而,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效果如何呢?独立董事制度在治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方面是否有效呢?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国内外学术界、实务界仍存在较多的争论,并且国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较少。因此,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治理会计舞弊上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借鉴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等相关理论,运用理论联系实际,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对独立董事制度与会计舞弊治理效果的相关性问题进行文献回顾、评述和理论透视的基础上,运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两者的相关性,最终得出独立董事制度在治理会计舞弊上作用有限的结论。通过探究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用有限的原因,为下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出政策建议。具体来说,本文在如下三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1、通过理论分析认为,解决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主要途径是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理论上有利于会计舞弊的治理。
2、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发现非舞弊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的可能性显著大于舞弊公司;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中财务人员的比例均不存在显著差异;舞弊公司的独立董事的薪酬、独立董事的退出频率显著高于非舞弊公司。通过以上研究结果,最终得出独立董事在治理会计舞弊上作用有限的结论。
3、具体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用有限的原因,指出在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保障、退出机制等方面都需改进,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