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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提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这让此前仅在互联网业界流传的“互联网思维”一词迅速进入普通公众的视野。国内关于“互联网思维”的研究也各抒己见:肯定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褒扬者有之,批评者也有之。那么到底什么是“互联网思维”呢?厘清互联网思维的内涵和外延,成为当前学界和业界共同关注的一项理论课题。美国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尔指出,互联网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一种无处不在的网络社会。我们已经意识到互联网诞生于技术,但未止于技术,它已走出纯技术的范畴,向人类社会方方面面渗透,影响和变革着人类的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互联网思维”是互联网科技革命所带来的范式转换的必然结果,它具有自身独特的思维认知特征。但是与“互联网思维”备受推崇的境遇截然不相称的是,目前学界和业界对于“互联网思维”从概念界定到思维特征等都没有一个系统的研究,并且“互联网思维”概念使用存在泛滥化趋势,且多数关于“互联网思维”的应用性研究也是泛泛而谈,本文就是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研究的。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互联网思维生成。这部分主要概述互联网思维发展脉络,并且重新定义互联网思维。2011年,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在一次演讲中,最先提出“互联网思维”概念。“互联网思维”由“互联网”和“思维”两个最基本的名词结构而成,因此我们在谈论“互联网思维”时,互联网是无可回避的前提。正是因为互联网作为当下的社会主导性媒介之一,并且其互联互通的技术传播架构对传播规则、社会结构和人类交往行动等的重塑,才有了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互联网思维的盛行。本文提出的“互联网思维”定义,即是在互联网作为社会主导性媒介的情境下,遵循互联互通传播架构形塑的互联网传播规律的思维认知。第二,媒介定律视野下的互联网传播规律。在传播学发展史上,传播学者们的注意力多是聚焦在媒介内容传播及其所产生的传播效果研究。而要理解“互联网思维”,需要将媒介作为理论化检视主体,需要全面地分析其独特的传播规律,而麦克卢汉的媒介定律正好提供了这样颇有价值的分析框架。对于麦克卢汉来说媒介的重要性不在于传递什么信息,而是做了什么、促使什么发生。本章通过媒介提升、过时、再现、逆转四定律探究互联网有别于传统大众媒体的传播规律。第三,互联网思维的特征。一般人们对思维有两个层次的认知:第一个层次思考的是思维是什么;第二层次则思考的是思维如何思维。前面已经对“互联网思维”有了定义性的认知,本章将具体探究互联网思维的特征,也就是互联网思维如何思维:互联互通思维、颠覆重构思维、跨界开放思维。第四,“互联网思维”的应用性研究。本章选取了互联网思维下的传统媒体转型这一视角。延伸互联网思维,探讨当下的传统媒体转型,从加强传统媒体的互联互通改革;经营管理思维的颠覆创新,传统媒体和互联网跨界融合三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