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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进入并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这是二十一世纪我国的重要国情。为应对全国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将“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业”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截至2011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1.85亿,占总人口的13.7%,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研究吉林省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刻影响,构建适应吉林省省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未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其中更明确地指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1],但建设规划仅着眼于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还应鼓励社会参与,不断探索、完善管理制度和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国家基本框架增强版“3+1”模式。“十二五”期间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应成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补充,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和殡葬基免为善终(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本文致力于完善吉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同时将殡葬服务也纳入这一体系。虽然吉林省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殡葬服务的发展都分别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与问题。本文就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个部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本文在第一部分指出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理论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首先对吉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了介绍,首先介绍社区居家养老,其次介绍了机构养老的现状。第三部分呈现了吉林省现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首先是针对社区居家养老,其次是机构养老存在的问题,最后本文提出了吉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外延问题。第四部分是建议部分,文中分别对吉林省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此外,根据本文对完善吉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构想,提出了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拓展建议。第五部分本文从宏观上把握吉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文章的最后指出了研究的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