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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随着自身体制和投资理念的成熟,机构投资者开始积极地介入投资对象的公司治理,努力改善其经营状况和绩效水平,以维护自身的长期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R&D活动,作为企业有效竞争和成长的重要工具,有力地拉动了企业绩效和社会经济的大幅增长。但由于研发活动周期长、风险大,不利于短期绩效的评价,经理人往往忽视对该方面的资源支持和科学管理。 我们可以发现: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R&D活动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即都是为了使公司绩效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当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时,通过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对R&D的投资和管理水平,并进一步对绩效产生影响。基于以上,本文提出并研究以下问题:机构投资者是否会积极介入公司治理,努力改善R&D的投入和管理状况,从而提高企业绩效水平?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应用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成本效益理论,选取沪深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为样本,分别研究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绩效、R&D投入的相关关系,并借助中介变量的研究方法进一步检验R&D投资是否分别在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分类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中起到中介传导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1)机构总体持股不仅能影响上市公司R&D活动的投入,而且能带动公司绩效增长,是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者”。通过进一步分类研究可知,以上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由“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实现的。这是由于与“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相比,前者持股能力强、周期长,更能遵循客观独立的自主意愿,是真正的价值投资者。(2)研发投入在机构总体持股、“压力抵抗型”机构持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中通过了中介变量的检验,即证明机构投资者参与改善上市公司绩效水平的成果,部分是通过影响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来实现的。 本文认为,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长远发展,在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时,可适当引入能够积极持股的“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它不仅能为企业研发活动带来庞大的资金,而且能积极介入公司治理,加强监督管理层对R&D的投资与管理,并提高公司绩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