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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另一种伦理学体系为视角,对卢梭的政治伦理思想进行了系统阐释。 伦理学,是一门以“善”为核心范畴,对社会领域中人类行为的“实然”现象、“应然”追求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理论研究,并借助社会舆论,将已经得到理论论证的“善”的价值理念以内心信念和行为规范等方式推广到人类行为实践领域的科学。一个完整的伦理学体系必不可少地包含有:人性理论;价值理论;核心范畴“善”;应用理论。 卢梭坚持把政治问题与伦理问题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卢梭的大部分著述都在阐述他的政治伦理思想。卢梭的政治伦理思想从探讨“自然状态”下的人性出发,以“自然状态”下的人性内涵为理论基石,详细论证了在“社会状态”下实现“善”——“平等前提下的‘自由’”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给出了“善”的实现理论——“社会契约论”。 按照以上思路,本论文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了阐述。 第一部分:以“自然状态人”和“社会状态人”为线索,全面阐释了卢梭政治伦理思想的人性理论。卢梭认为,人性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人性是变化发展和多样的。“自然状态”下的人性内涵极其简单,以一种无意识的天然善良为主要特征,决定了“自然状态人”是自由和平等的。“社会状态”下的人性被严重异化到一种邪恶的境地。由于有了嫉妒、贪婪和相互奴役之心,“社会状态人”彻底地失去了自由和平等。卢梭人性理论的历史性内涵和多样性内涵,是对同时代其他思想家所持有的简单而永恒不变的人性理论的出色超越。 第二部分:以“平等前提下的‘自由’”为内涵,阐释了卢梭政治伦理思想中“善”的理念。卢梭认为,自由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平等则为人们实现自由提供了资格保障;要在社会状态下实现人的本质,恢复人的尊严,必须首先实现“平等前提下的‘自由’”;一切有利于实现和保障人的自由和平等的行为和意识,皆为善行。 第三部分:根据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阐释了卢梭政治伦理思想中实现“善”的应用理论。卢梭认为,要在“社会状态”下实现政治伦理意义的“善”、实现“平等前提下的‘自由’”,唯一的途径就是人人平等自由地签署社会契约;通过这个社会契约的正确履行,就可以最终实现“平等前提下的‘自由’”,实现人的本质,恢复人的尊严。 第四部分: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和思想理论的角度,阐释了卢梭政治伦理思想的重要影响和意义。卢梭政治伦理思想成为一切被压迫、被奴役人民争取自身解放的最犀利、最强大的思想武器,影响了整个世界的近现代民主运动史。卢梭政治伦理思想中的独特理论气质,对于近代政治学的发展,对于康德哲学的形成、乃至整个德国哲学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