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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中集体、民营企业取得突飞猛进发展,而国有企业却进步不大,特别是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发展十分艰难,这是什么原因?是内部改革力度不够,还是改革角度有偏,本文观点认为困扰企业的政企职责不分、自主权难落实、约束机制不健全、经营观念落后、历史包袱沉重、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长期没能得到解决。究其原因是迄今为止的改革多是内部改良,而没有机制突破,侧重于政策调整,而没有着眼于制度创新,没触动传统企业机制本身。而使企业经营机制发生根本转变的关键,就在于解决企业制度创新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由此可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改革的本质、途径和目标。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与出路——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是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根本出路;第二部分,理论与基础——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制度的创新形式;第三部分,改革与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重在转换经营机制;第四部分,创新与实践——北京市政总公司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例分析;第五部分,改革与发展——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深化与完善。 本文的研究内容,首先分析了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由于理论认识上误区、制度设置上缺陷和建筑市场过度竞争、盲目竞争、秩序混乱等问题和企业内部存在的经营不活、责任不清、冗员多、负债率高等诸多不利因素,使企业经营十分艰难。为了走出困境,搞活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国家曾实施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等改革尝试,但都是管理方式改革,而没能解决好企业内部机制问题。于是,提出了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施股份制改造的改革思路。第二,论述了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内涵,用马克思关于股份制的观点说明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并阐述了现代公司制企业法律形态产生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及内容,提出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和产权制度基本框架。第三,阐述了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股份制改革重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在股份制产权关系下,企业产权多元构建三权两分离的制度体系,使决策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得以健全。通过股份制企业人格化的多元产权主体共存,各自利益的维护,形成完善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第四,以北京市政总公司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实例,研究和分析了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操作程序、机制转换和有待深化完善的内容。北京市政总公司在改制过程中,以结构调整组建企业集团为主线,突出核心竞争力,先进行业务整合;其次进行资产评估及确认;再次进行股权设计,确定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职工股、自然人股的比例,履行法定程序,组建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制公司挂牌经营等创新实践。第五,从北京市政总公司改制后机制转换与规范的公司制企业机制要求比较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仍需不断深化和完善。指出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是核心,降低国有股比重是关键,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是基本保障,以此推进企业管埋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把握机会,最终要形成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呈现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首先用比较法追述了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等三个阶段改革历程,通过比较和分析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股份制改造是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根本出路,并通过承包制和股份制的比较,阐述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重在经营机制转换,这是改革的目标。其次采用案例分析法,以北京市政总公司及所属企业改制为实例,阐述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创新与实践、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深化与完善,并建议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关键与重点,提出推行科学化管理模式和公司制建筑企业的持续发展目标。 总之,本文以研究搞活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内在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践验证,提出了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施公司制改造是必要的,也是必然趋势。通过对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理论分析和内涵的研究,提出改革应以实现企业的决策机制、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的转换为目标,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北京市政总公司及所属企业改制组建企业集团的创新实践,认为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后,为更好转换经营机制,应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各项制度,以发展为主题,构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完整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机制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沿着建筑企业集团化运作的方向,实现我国建筑业企业集团做大做强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