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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经济职能转变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 后成为最近几年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应该如何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在深化改革中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断完善政府经济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政府经济职能演变过程进行了科学分析。 首先,回顾了政府经济职能在人类社会历史和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的演变过程。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政府经济职能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有限干预协调阶段、参与支配阶段和全面干预阶段。在中国现代历史上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战争年代革命根据地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之前和改革开放之后。 其次,论述了政府经济职能演变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互动过程。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证论了市场失灵要求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或对经济进行干预,政府失灵又要求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和调节。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关键是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干预在补救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二部分论证转变政府经济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又具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个性。因此,作为我国政府经济职能既要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要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 首先,指出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相比,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在范围上、内容上和实现方式上有所变化。 其次,分析了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政府经济职能。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的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必须通过政府的力量才有可能实现。因此,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以指导性计划方式作为政府经济职能发挥作用的基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