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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治进程快速发展,人权条款入宪,人们的权利意识觉醒并不断强化,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的保障完善与否,是评价我国人权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我国在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保障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并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就,但是由于观念上的滞后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对于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的保障存在诸多不足,阻碍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本文正文部分,首先,对于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并对其特点及性质进行了总结概括;其次,对于国外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为我国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的保障提供借鉴;再次,对我国的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对其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总结概括,并查找导致这种不足的深层原因;最后,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两个方面入手,加强二者在保障被追诉人权利方面的互动,双管齐下,使我国刑事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法可依。人权保障已经成为了构建当代刑事诉讼制度的灵魂及核心,被追诉人不再处于诉讼的客体地位,他们的权利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在人权保障观念的影响下,世界各国将人权保障作为其刑事诉讼目的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将这些基本权利上升到宪法高度。保障人权已经成为了当今时代的主题。我国应立足国情,并借鉴国外立法、司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强我国对于被追诉人宪法性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