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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技术的商业应用能产生广泛而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一国的产业技术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也正由于共性技术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企业缺乏积极性以致投入不足的问题就更为突出。因此,各国政府对共性技术的研发和转移都予以高度重视。
共性技术政策比一般的技术政策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对技术和产业发展影响更大,需要特殊的组织安排和政策激励。国际实践表明,科研机构和合作研究组织是共性技术供给的主要组织模式,但这两种模式不仅在技术转移和促进企业提高技术能力的效果上存在差异,在共性技术供给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发展变化。这两种模式的有效性还受到制度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政府在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中的作用不仅是资金投入或组织生产,更重要的是清除影响共性技术有效供给的不利因素,形成有利于研发、转移与合作的制度安排。
本论文基于发展和系统的观点,综合运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相关理论,从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分析了共性技术供给不足的原因,继而提出相应的组织模式与政策。在组织模式选择方面,本论文基于知识管理理论和技术能力理论,得出了隐性知识转移的有效性决定了企业技术能力提高的速度,以及有利于隐性知识转移的组织模式是共性技术研发的最佳模式的结论。根据这些结论,本论文提出政府的作用在于通过有效配置资源,政策鼓励和制度建设,促成这种最佳组织安排的形成。最终,本论文根据我国所处的经济和技术发展阶段,以及创新体系的特点,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共性技术组织与政策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