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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视角是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直接投资中存在的利益冲突和均衡。重点考察跨国公司在中国直接投资的实践。研究的逻辑思路如下:以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直接投资的一般范式分析入手,揭示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直接投资中双方的目标、冲突和博弈;研究的重点在于跨国公司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实践。本文对中国引进外资(主要是外国直接投资)的现状以及改革开放各时期我国外资政策和外资政策目标进行了阐述与说明。利用外资企业在华的投资实践数据对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动机以及对中国产业发展尤其是产业技术进步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实证分析揭示了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动机及其影响与中国政府引资目标的一致和冲突;文章最后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挑战,对中国外资政策的调整做出建议,目的是期望外资政策能有助于协调外资企业的投资目标与国内经济发展目标的一致,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初衷。从本源利益来看,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目标在于占领和垄断全球市场,获取和维持超额利润。而东道国政府(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则会关注其国内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过程是一个博弈过程。这种博弈应该是正和博弈,这种博弈的结果应该是理性的双方在合作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最终实现双赢的局面。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直接投资的实现,是双方在合作基础上协调这些不可避免的对立和冲突的结果。协调过程中双方对各自利益进行相互减让,减让的程度则取决于双方在合作谈判中的议价力大小,当然双方的议价能力都会随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在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直接投资的实践中,双方都会非常谨慎,对对方信息的了解是实现投资的必备条件,所以跨国公司和东道国的博弈属于完全信息博弈。考虑到跨国公司要实现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双方必须是秉承合作的态度,因此东道国的外资收益最大化必须受到跨国公司投资规模反应函数的约束,本文尝试利用经济学中均衡分析的方法来求解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博弈均衡解。博弈均衡的求解结果显示:为了吸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东道国提供的最优政策优惠与本国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正相关,与本国投资环境负相关。即本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越多,对外资的政策就越优惠,随着本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外资优惠程度应该逐渐降低。跨国公司直接最优投资规模和东道国的资金缺口以及东道国的投资环境都存在正的相关性。从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的现状看,当前,外资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促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出口增长和出口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为了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中国政府对外国直接投资提供了超国民的优惠政策,包括降低或者取消所得税、免除进口关税以及给予更便宜土地使用权甚至参与帮助企业招收劳动力和提供配套服务等方面。对外资企业提供优惠待遇是源于我国政府相信外资企业不仅可以给本国带来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还可以带来技术转移或者溢出为形式的外部性好处。具体来说,中国政府利用外资主要有两个目标:其一是希望外资企业可以推动我国外贸出口的发展,从而拉动整体经济的增长;其二是希望外资企业可以给我国带来技术溢出的好处,也就是希望达到“以市场换技术”的目标。从多年的外资实践看,外资企业确实在我国外贸出口总量和外贸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也对我国整体产业结构改善,尤其是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同时这些外资企业也存在着垄断与控制中国大多数高技术产业。从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的动机看,不同来源国的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动机是有差别的。美欧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主要目的在于占领中国市场,他们更加看重中国潜在的巨大市场。虽然美欧和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差距在减少,但是对其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投资并不产生实质影响。占领中国的市场也是日本的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首要动机。来自香港的直接投资具有很明显的贸易导向型特点,而且来自香港的FDI的首要动机因素是看重内地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在考察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质量方面,本文选取了外资密集度最高的高技术产业作为考察的样本,运用面板数据分析了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和作用。实验分析结果显示:一方面,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会通过示范效应、科研人员流动等渠道对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会产生积极的溢出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也会产生“挤出”效应,从而对国内企业的技术研发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这两种正反效应实际中是同时存在的。不过总的来看,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总效应是正向的,即总体来说正向影响大于负面影响,跨国公司对国内本土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是客观存在的。当前世界经济仍然处在经济危机的阴影下,欧美国家正寻求解决国内存在的高财政赤字和高失业率问题。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很多难题。面对复杂的国内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我们要充分认识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尤其是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坚持大力引进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在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我国各地区的实际资源禀赋,努力把FDI的利用和各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经济发展相结合。将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体水平的调整与结构调整结合在一起,就是逐步消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各种“超国民”的优惠政策,以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不加区别的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政策,这才是我国外资政策调整的最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