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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定调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个体、私营等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投融资主体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4000万家,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创造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提供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金融领域的高度垄断还没有被打破,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依旧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中小金融机构比较少,从而造成了市场的非有效竞争,造成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众多中小民营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巨大难题。因此,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构建一个包括国有、股份、民营、地方、合作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样化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是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2011年,温州众多中小企业主因民间高息借贷无法偿还选择跑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温州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目前“两多两少”的难题:民间资本多而投资渠道少、民营企业多而信贷融资少。这次事件将如何引导民间金融这个重大问题再一次摆到所有人面前。由于缺乏足够的引导和规范,我国民间资金长期徘徊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灰色地带,并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的状态。从民间资金的供给方来看,由于股市波动较大、存款负利率等因素,民间投资渠道有限,为追求高收益,大量民间资金流向民间借贷领域;从民间资金需求方来看,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体系内难以获得融资,因此对民间借贷需求很大。由于民间借贷行为都是民众自发的,缺乏政府的引导和监管,因此民间借贷市场很有可能发生“异化”,成为高利贷滋生的土壤,容易产生支付风险,加大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严重的话会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如何引导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使民间资金从地下走到地上“阳光化”、“规范化”,是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一场攻坚战。本文从引导民间资金向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思路出发,以民营银行发展突出的浙江省台州市为研究对象,试图对如何发展民营银行提出一些思考。樊纲教授早在1993年就提出“金融改革必须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并在此后一直鼓励发展中小型民营银行。国内学者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2000年成立的长城金融研究所在徐滇庆教授的带领下积极开展民营银行试点,并于2003年提出沈阳瑞丰银行、西安长城银行、江阴商业银行、佛山南华银行和深圳民华银行五家民营银行的试点方案,但由于媒体的过度炒作,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随后被央行否决。但也由此引发了国内研究民营银行发展的热潮。是否发展民营银行以及如何开放民营银行等问题至今仍是我国经济金融界讨论的重点。我国成立最早的民营银行当属1996年1月由全国工商联发起组建的中国民生银行,这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国有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之初,民营资本在民生银行总股本中的比例超过了70%,这开创了我国民营资本入主银行业的先河。多种经济成分的涉足使得民生银行在当时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受到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的广泛关注。然而民生银行并不能被称作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这是因为它的主要管理人员都是由政府任命的,导致它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办法真正地做到政企分开,政府在当中还是会起很大的干预作用。在民营经济的发祥地——浙江,民营银行的发展势头良好,成为金融行业的新兴力量。至2011年,浙江省内已经有十家城商行实现了民营资本控股,并且经营状况良好,其中又以台州市的发展成果最为突出。作为一个地级市,台州拥有三家城市商业银行,这是全国唯一;这三家城市商业银行都是以民营资本为主组建的,政府不控股且仅占极少的股份甚至不参股,这也是全国唯一。因此本文选择从台州市的台州银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这三家银行入手,考察台州民营银行在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夹缝中生存却又发展良好的内在根源,希望能够得出一些值得其他地区发展民营银行参考的结论。在民营银行的界定上,我国理论界一直没有统一的结论。本文在综合了诸多学者的观点后,把民营银行的定义界定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实行市场化经营的,由经理层独立自主经营,由股东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本文的所有讨论都是基于这一定义界定下的民营银行展开的。在我国提倡发展民营银行并非权宜之计。从我国金融改革看,这是推动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竞争的客观要求,只有在中国金融领域中出现一批有茁壮生命力的民营银行,才有可能创造一个更公平更完善更有效的银行竞争环境,从而加快国有银行的改革步伐,在我国建立起更加健全和稳定的金融体系;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看,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必然要求,民营银行拥有天生的信息和成本优势,能够更好地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从引导民间金融看,这是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的现实途径,让民间资本通过民营银行进入民营企业,有助于引导民间资金从地下走到地上“阳光化”、“规范化”。由于民营经济发展地区之间的差异,我国的民营银行也表现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在浙江台州,民营银行发展历经十年,在当地已经站稳了脚跟,并以贴近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和细致周到的金融服务获得了社会的肯定和认同。根据台州银监局提供的数据和各家银行的年报数据,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和民泰银行不仅在金融业务量上位居当地银行业前茅,在经营业绩上这三家民营银行同样也有出色的表现。此外,在服务中小企业上,台州的民营银行更是创造了富有特色的中小企业贷款模式,2008年10月份浙江银监局首次把台州的小企业贷款命名为“以小本贷款为代表的小企业贷款的‘台州模式’”。浙江台州发展民营银行的成功与当地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沛密切相关,同时也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本文认为,尽管国内很多地区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和信用环境比不上台州,但是台州三家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战略、经营理念、风险管理机制和激励方式等,却是其他银行完全可以借鉴的。而对于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同样充沛的苏南和珠三角地区,现在已是能够放开民营银行准入的时机。目前,苏南地区共有汀苏银行、南京银行和长江商业银行三家城商行,珠三角地区的城商行共有广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和东莞银行三家。这几家城商行均具备了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基础,适宜进行民营银行试点探索。建议当地的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准入和监管细则,鼓励当地民间资本入股。本届两会中,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银监会也表示正在进一步梳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一些规定,在此基础上出台细则,总体思路是积极吸收民间资本投资,引导合理安排金融机构主发起人与民间资本的投资入股比例。因此本文建议在我国推广发展民营银行是有现实意义和制度可行性的。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选择浙江省台州市这一民营银行发展最为突出的地区作为研究对象,追踪的时间较长,采用的是最新的数据,对台州民营银行的经营特色和发展优势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并提出了在苏南和珠三角地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当地经营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建议。但是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本文对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首先,本文的理论性不是很强,实证分析也比较缺乏,只是采取了大量数据和案例来说明问题,很多数据之间的深层关联没有挖掘出来,这可能使本文相对缺乏深度和说服力。其次,本文提出的在苏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试点存量发展民营银行这一建议在未来还需要其他学者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切实的可行性和准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