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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海洋战略的深入实施,游艇产业作为“蓝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步入了快速发展期。与此同时,也催生了游艇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其中,游艇安全管理面临的部门功能分割、信息资源分散、社会组织和行政部门缺乏协同等“碎片化”问题尤为突出。“整体性治理”理论致力于解决公共治理中的“碎片化”问题,为游艇安全管理实践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因此,探究整体性治理理论在游艇安全管理中的实践应用,针对性解决游艇安全管理面临的“碎片化”问题,是推动游艇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本论文以“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深圳游艇安全管理”为研究主题,总体框架如下:第一章,从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的目的、内容、方法等方面介绍本论文研究的相关问题;第二章,对游艇安全管理概念与整体性治理理论进行解读,深入分析游艇安全管理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契合性;第三章,对深圳游艇安全管理现状和问题进行全方位阐述,深度剖析了游艇安全管理存在的部分管理政策脱离发展实际、安全服务难以满足公众需求、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仍不健全等4个方面的问题,并从管理价值理念、管理层级和功能、公私部门关系、信息系统资源等“碎片化”现状进行了原因探究;第四章,总结国内外游艇安全管理的先进做法,学习借鉴其高度重视公众需求、突出公私部门合作、强调整合与责任机制的经验启示;第五章,对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深圳游艇安全管理对策进行思考,从理念培育、制度创新、机构整合、技术运用4个维度,提出确立游艇安全管理整体性治理思维、完善游艇安全管理系统化制度体系、构建游艇安全管理整体性治理模式、建立游艇安全管理智能化综合平台的对策建议;第六章,总结归纳研究结论,展望整体性治理理论在游艇安全管理领域的研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