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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以指导市中区新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完善区域规划评价体系为目的。通过遂宁市市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采取定量研究为主的研究方法,以使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仅能更好、更有效地指导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工作,提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科学建议,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且从理论和实践上对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指标与方法体系,发展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文在总结前人关于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此类研究尚需改进的地方,依据研究区域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和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AHP法、加权求和模型、因子分析法、灰色系统模型等方法,对市中区上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效力评价、效益评价以及影响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规划实施以来,耕地保有量指标、退耕还林面积指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以及农用地结构指标实现率均超过100%,其余指标实现率均接近于100%,指标规划值不能满足土地利用的发展需求,就规划的指标预测而言,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需求,需要进行重新进行预测,规划需要进行修编。 衡量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力度的主要指标,即耕地保有量指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指标、退耕还林指标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除了退耕还林指标的执行力度较好外,其余三个指标的执行力度均出现缓降的趋势,这种趋势均出现在2000年以后,说明规划实施初期执行力度较好,而规划实施中后期执行力度有所下降。 (2)规划实施以来,市中区自身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效益分别经历了不同的变化阶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均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然后上升的波动变化趋势,生态效益在规划实施期间有微小的波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以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规划实施期间都有下降的过程,至2003年各效益值大于规划初期。规划实施促进了区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增长,给区域带来了正效应,从这方面来说,规划实施是成功的。 规划实施以来,遂宁市市中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效益与选择的其他四个区县相比,经济效益较差,生态效益较好,社会效益较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经济效益与区域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同时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等其他因素也影响着全区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