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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企业提起贸易救济调查的一个常用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由于低价倾销使得本国企业的利润下降太快,而且贸易救济调查机构展示的资料似乎也支持这一说法。国内很多企业这时候往往会觉得很“冤枉”:和往年相比,自己的出口额似乎并没有增加很多,为什么国外企业的利润会大幅度下降呢?事实上国外相关研究表明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国外企业的利润真的下降了,而是他们采取了盈余管理的手段,使“账面”利润下降。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了国内提起贸易救济调查的企业,他们是否也有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呢?
盈余管理是西方当代实证会计研究的重点之一,很多学者自20世纪80年代便开始涉足。本世纪初美国安然、世通等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理论界及实务界对盈余管理现象的更大关注。一时之间,很多人似乎都认为盈余管理就是利润操纵,就是会计做假,成为影响财务报告质量、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罪魁祸首”而受人唾弃责骂。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完全正确。就比如在贸易救济中,我国可以采取适当的调低利润的会计处理,这样的盈余管理有利于我们依据中国的贸易救济法律对国外的企业进行贸易救济调查,从而有效地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国外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从而使中国的企业在世界经济贸易的竞争中逐步改变被动局面。这对于我国企业的贸易救济申诉无疑都具有重大实用价值。
在我国关于盈余管理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近几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才逐步发展起来。从国内现有的文献来看,盈余管理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盈余管理动机和手段的论述,研究的领域也只是局限在对一些资本市场动机的讨论上。而本文将主要针对中国上市公司在贸易救济中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初步的研究。
首先,本文介绍了盈余管理的概念,并从经济学等理论角度揭示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必然性。接着我们介绍了盈余管理产生的各种动机,指出贸易救济中的盈余管理也是一种政治动机。然后突出强调了盈余管理并非利润操纵,我们在看到其消极影响的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适度的盈余管理在提起贸易救济调查时是必要的。在制度背景的介绍中,本文强调了在我国会计盈余是贸易救济调查中衡量受损害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以及中国企业需要在贸易救济申请中合理运用盈余管理的迫切性。在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始终围绕三个研究假设展开的,即在申请贸易救济立案的上年和当年存在下调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在申请贸易救济立案的下年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本文的研究样本为1999年——2006年我国申请贸易救济的35家上市公司,选用基于Jones模型和修正的Jones模型计算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衡量其盈余管理的替代变量,主要利用配对检验的方法研究申请贸易救济的上市公司与没有申请贸易救济的同行业公司在盈余管理程度方面的差异,利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了申请贸易救济公司与盈余管理程度的关系,同时还进行了敏感性分析。
本文的研究结果基本表明,申请贸易救济的上市公司在被立案的上年、当年和下年都不存在为了在贸易救济调查中获得有利判决而进行的盈余管理。一个上市公司是否申请贸易救济与其是否进行盈余管理没有必然的显著联系。这与国外的研究结果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在得出结论的同时本文分析了造成这种结果的几个可能原因,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盈余管理行为并不仅仅受一种动机的影响,而是企业所处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的结果。最后还谈了一些相关的对策建议和未来可能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