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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反映了国家经济增长的潜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于是,自主创新也就成了全球各国政府的主要发展战略。税收政策作为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手段,利用税收政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也就成了政府的明智选择。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推动高科技产业化,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整个税制结构和我国对于企业自主创新所实施的具体税收政策来看,还存在着一定缺陷。现行税收政策并不能充分发挥预期的激励效果。在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背景下,深入研究和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显得尤为必要。本文运用管理学和经济学中的有关理论,提出了企业自主创新与税收政策相关性的研究框架,对税收政策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机理进行了阐述,并结合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实际状况,从动态的角度,以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和税收政策的相关性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并进一步在对世界发达国家企业自主创新与税收政策相关性进行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找寻我国现行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优化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原则和对策。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性工作如下:一、企业自主创新税收制度的拓展研究。本文研究了企业自主创新本身所固有的经济特性所导致的“市场失灵”现象并指出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提出了推动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投资,需要拓展新的特殊的税式支出(税收优惠)制度的观点。即从企业自主创新的特点和现状出发,建立自主创新产品增值税“免、抵、退”制度和负企业所得税制度。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增值税“免、抵、退”制度有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以不含税或少含税的优势价格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进而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决定因素——成本和收益都能构成很大影响,产生较强的激励效应。负企业所得税制度则是将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收益与企业从政府那里获得相应的科技资金投入相挂钩,使得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收益越多,企业的境况就会越好,企业也就更加愿意进行自主创新活动,进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二、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的相关性研究。本文通过对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分析研究,提出了税收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的观点,并指出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应该是统一的,政策寓于和体现在制度中。如果税收制度不科学、不合理,那么该税收制度的可靠性就要大打折扣,而由其派生的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就会被放大而不能充分发挥其预定的效用。因此,本文突破了企业自主创新与税收政策相关性的研究只囿于税收政策层面的局限性,而是将研究的重点置于税收制度与企业自主创新的关系上。本文分析研究的结论是,由于我国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有些税收制度改革还没有到位,从而形成一种阶段性的扭曲,而税收政策对于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设置则相对先行,其结果反而使一些重要税种的制度对企业的自主创新形成了约束。税收政策与税收制度间的不协调,导致税收政策的积极效应与税收制度局限的负面效应相抵触,使得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效用受到削弱。因此本文研究的关键是在优化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解决税制的不完善问题,并进而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建议。三、税收政策的效应研究。本文从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入手,对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特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从实证的角度,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企业自主创新模型的建立及相关数据的处理,对我国现行的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广东省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定量分析,进而得出了税收政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税收政策目标的选择和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的结论,并研究指出,如果税收政策目标选择不当且没有考虑税收管理能力的限制,则其结果往往是低效甚至无效的,就会导致政府损失的税收收入超过企业自主创新所产生的价值的现象出现。四、税收政策制定原则及运行框架的研究。本文对发达国家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展趋势和主要特点进行了阐释,并进而对发达国家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原则和运行框架进行了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税收优惠是财政补贴的一种形式,所以必须要符合国际相关组织的要求的观点,并研究认为,目前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都对成员国的补贴政策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因此,我国作为上述国际组织的成员国或签约国,必须在其相应的要求规定内,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制定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