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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谈话是一种十分特殊的会话类型。作为媒体语言的一种,它同时具备日常会话和机构话语的特点,被认为是人际交互和媒体传播的结合体。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出发,以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布朗和莱文森的面子理论、廖美珍的目的原则为理论基础,旨在揭示电视谈话节目中的参与者(主持人和嘉宾)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而采取的各种话语策略,希望对电视节目的策划和支持人话语质量的提高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本研究能提高人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论文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本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涉及的语料。第二部分对已有的相关文献作了简单的梳理,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电视谈话节目进行研究的一些成果。笔者发现国内外学者均从传媒学和语言学的角度探讨过电视谈话节目。遗憾的是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关注过谈话过程中主持人和嘉宾的话语策略。第三部分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概述了三个基本会话原则:合作原则、面子理论、目的原则。正如一些学者所说的那样,合作原则规定的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目的多元的状态下,合作原则要首先服从目的原则。面子理论也不适用于目的冲突的互动中。因此目的原则是一个比合作原则、礼貌原则、面子理论适用面更广的原则。接着笔者提出了适用于本文的理论框架——以目的原则为指导,以交际双方的目的为出发点,结合合作原则和面子理论来分析电视谈话节目中的参与者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而采取的话语策略。第四部分,基于本文的语料,笔者首先分析了电视谈话节目中参与者的目的关系,并指出它与法庭话语目的关系的不同及原因。接着,笔者阐述了电视谈话话语的机构目的,这为后文的策略分析奠定了基础。然后结合语料分别探讨了主持人和嘉宾为了实现个自的目的而采取的各种策略。研究发现,主持人所采取的策略有:从微观上来说,通过各种各样的提问方式来实现目的;使用模糊限制语保全自己或嘉宾的面子,使谈话顺利进行来实现目的;宏观上,作为节目的控制者,主持人通过精心设计问题,由远及近,由浅入深,步步紧逼来实现目的。嘉宾所采取的应对策略有:转移话题使自己避免回答敏感问题来实现目的;提供过量信息以传达隐含信息来实现目的;使用反问句来说服主持人和观众或产生幽默效果来实现目的:提供不足的信息量,隐藏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来实现目的。论文的最后一部分,笔者首先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在电视谈话这种半机构性话语中,策略是普遍存在的。策略与目的紧密相关;策略由目的决定。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交谈双方采取不同的策略。然后指出本研究的局限性以及未来研究的方向。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电视谈话话语中,策略的使用与选择都要受到目的的驱使。本研究体现了电视谈话话语的目的指向性,证明了目的原则适用于电视谈话话语的研究,为电视谈话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另一方面,本文对电视工作者以及业外人士都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