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到2007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和第二大出口国,其对欧美贸易顺差也越来越大。在各国平衡贸易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利用其所占有的技术优势,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维护环境安全等名义,不断地推出更为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筑起了越来越高的新的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刚刚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中国对外贸易提出了严峻考验。有数据显示,“入世以后技术性贸易措施每年对我国出口额的影响约为450—500亿美元,占出口总值25%以上。仅2006年中国就有15.22%的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直接损失高达758亿美元。”欧盟作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第一大伙伴,其采取的技术贸易性措施时间之早、标准之严格、体系之严密,对我国输欧贸易构成了严格的非关税壁垒。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欧盟颁布了大量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将对中国出口欧盟产品产生前所未有的杀伤力。”为了应对国际贸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视角,针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从基本理论到贸易实践进行研究分析,客观检省我国法律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律对策。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基本的理论和实践的梳理。辨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念、种类、特征及影响;分析了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基本内容和特点。第二部分,首先,客观地评估了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进出贸易的影响,认真总结并分析了我国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法律对策上存在的五个问题,即法律预警机制迟钝、现有技术法规落后、法定技术标准偏低、内外法定认证认可体系不一致和利用WTO协议相关机制不充分等问题。第三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应对欧盟技术性易壁垒的法律对策建议: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法律预警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法规体系、尽快统一并提高我国的法定技术标准、建立内外一致的认证认可法律体系、充分利用WTO协议相关机制的有利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