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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信托业在解放前就开始发展了,由私营信托发展到官办信托。新中国的信托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恢复和发展,几经波折,一直在探索中前进,由于我国信托市场的发育还不是很成熟,制度缺陷、业务定位不准和信托监管的力度不够,信托投资公司自身还存在许多管理和操作的问题,使得信托投资公司在从事信托业务运作过程中遇到许多内在的和外在的风险。
以2002年7月18日《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标志,“一法两规”政策框架下的中国信托业已经走过了两年历程。尤其在2003年,中国信托业乘势而上,各类信托产品层出不穷,创新亮点频频:从房地产信托到MBO信托,从外汇信托到法人股投资信托,一个个收益风险特征迥异的信托产品不断地推出,信托业得到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分业经营”的重新定位。这些都为信托公司规范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在这种背景下,重新登记的近六十家信托公司,将资金信托业务作为新的突破点和利润增长点,纷纷推出各种资金信托产品。资金信托产品推出后,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大家都在揣测是不是信托的春天已经到来?但峰回路转,自进入2004年以来,中国信托业步入多事之秋,一些信托公司推出的产品极不严谨,甚至极个别公司借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以致信托风险扑面而来,行业一片萧瑟气象。
在信托业的多事之秋,本文从研究中国资金信托业的现状出发,分析信托投资公司在发展资金信托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尤其是整顿后依然存在的问题,借鉴以往的经验,结合中国信托业的实际情况,从健全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和增强监管机制等角度进行探讨,提出解决问题、加速资金信托业乃至整个信托产业健康发展的路径:第一、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二、健全信托立法,强化外部治理;第三、构建资金信托产品流通的信息平台,逐步推动集中交易市场的构建;第四、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合作;第五、公募是资金信托发展必要而且可行的制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