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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环境中存在大量关于隐性教学和显性教学方面的研究,但是在英语作为外语的环境中此类研究却很少。本论文研究了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对中国大专生在对语法结构的理解和产出的影响。研究问题是: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是否对中国大专生在对英语语法的理解和产出上都有不同的效果?如果有,哪种教学条件更有利于中国大学生对英语语法的理解和产出?目前大多数国内外的研究都是对语法结构的理解的研究,很少有对语法结构的产出的研究。这一缺陷促使了本研究。Pienemann的Teachability Hypothesis和Schmidt的Noticing Hypothesis奠定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参加本实验的受试来自四川美术学院60名非英语专业的专科一年级学生。受试被分成2个组:一个显性组和一个隐性组。2个组分别在2种不同的教学条件下进行阅读教学,即在课堂环境下以语法规则教学为重点的显性语言输入(显性组)和以接触语法规则为特点的隐性语言输入(隐性组)。本研究的目标语法结构为由关系代词引导的限定性定语从句(OO,OS,SS)。阅读材料是含有目标结构由关系代词引导的限定性定语从句的十篇英语阅读文章。教学实验前对两个实验组的英语综合测试成绩,以及针对目标结构的测试结果进行了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发现实验组和控制组在两项测试中的成绩在统计学中均无显著差异。可以认定两个组处于同一起点。教学结束后的第二天,受试者接受了一次测验,作为实验后的成绩,2周和4周后,我们又对受试进行了跟踪测验。这三次测试分别考查了受试对目标结构的理解和产出的情况及其保持情况。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了处理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在对目标结构的理解和产出上,显性组与隐性组都有显著性差异,并且显性组都要显著优于隐性组。并且这种区别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无论是在显性组还是在隐性组,第二次延时测试中对目标结构的的理解效果要明显差于即时测试。在对目标结构的产出上,隐性组的效果比显性组更加持久却并没有得到证明。本研究结果给我国英语学习者及二语语法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