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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世界范围的突发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灾难。作为公共秩序的捍卫者,行政机关在突发事件状态下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行政应急行为对于突发事件进行整治。如何保障行政应急行为有效、有序行使,成为世界各国在突发事件处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经历了“非典”、“禽流感”等事件后,我国行政应急行为制度体系发展迅速,而“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经成为2006年需要重点审议的法律制度之一,同时行政机关也在努力探索适合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行政应急行为制度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如何整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