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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把近代中国政治体制变迁这一个案作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本文是一篇理论性专论,而非叙事性政治史。本文主体计四章。第1章“绪论”首先界定四个核心概念:政治变迁、政治体制变迁、社会机制、近代中国。政治变迁指的是特定政治秩序的变动。政治体制可以化约为两个方面,即政治制度的设计与实际运转,政治体制任何一方面的变动都意味着政治体制变迁。社会科学家为了解释社会过程需要构建社会机制,社会机制把各种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本文所研究的中国近代的上限是鸦片战争,下限是辛亥革命。第1章的后半部分是文献综述。本文从两个方面评述相关文献。第一,政治体制变迁的主要分析模式。本文首先把这些分析模式分为两大类:偏重于某些或某类解释性变量的分析模式;同时兼顾多种解释性变量的综合性分析模式。对于前者,本文重点讨论偏重结构变量的阶级分析、现代化理论、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话语分析的制度主义,以及偏重行动者的理性选择的制度主义、转型学;对于后者,本文进一步区分两类综合性分析模式:社会解释与政治解释。本文没有机械运用这些模式,这些模式对于本文的意义在于它们为具体研究提供了诸多线索。文献综述的第二方面是历史学家的研究成果。本文从整体上概括这类文献的特点。就大陆历史学界的研究而论,目前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历史现象的解释,并且现代化的历史叙事构成诸多研究的出发点。就美国的近代中国研究而论,20世纪60年代以来学界出现三种转向:社会史转向、内亚转向、欧亚转向,这些学术转向从时段、空间、民族等方面拓宽了近代中国的研究领域。接下来的三章从三个方面展开:静态分析、动态分析、理论构建。第2章研究“近代中国政治体制变迁的起始状态”,本文的着眼点不在于某一年(如道光十九年)中国的政局,而在于某个时期(19世纪上半叶)中国政治体制的样态。本章从五个方面勾勒19世纪上半叶中国政治体制的概貌。第一,政权的性质。满清政权属于征服王朝,这一政权有四方面特点:君主独断制、征服者一定程度的汉化、征服者对自身身份的敏感、征服者民族身份的构建。第二,政治权力的横向与纵向分配。对于政治权力的横向分配,中国古代的“分权制衡”与宪政国家的同类制度有本质差异。对于政治权力的纵向分配,本文考虑四个问题:国家权力体系内部行动者的等级分化;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省级地方自治;城市自治组织自治与乡村基层自治。第三,国家意识形态:儒学。本文把儒学的基本内容概括为六个方面:夷夏之辨、正统观、差别原则、忠节观、群体本位的行动伦理、仁政观。儒学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它发挥四方面主要功能:儒学为各阶层成员提供理解政治所需的话语介质;儒学对社会成员发挥规训功能;儒学有助于特定的社会分化状态的巩固;儒学能够满足不同阶层成员的一些精神需求。儒学的长期盛行需要一些外在条件,如统治者的支持与国家的提倡、有力竞争者的缺乏、农业社会的静止状态、行动者日常生活的心理需求。内在因素对于儒学的盛行同样重要,儒学本身对各个社会阶层都有很大吸引力,儒学具有很强的调适性与兼容性,这些都是儒学得以盛行的内因。第四,政治制度的实际运转。本文提出三种对政治学家有特殊意义的现象:文牍主义、德治、文饰与推诿。第五,理边与外交。本文研究三方面中心—外围关系:中央与边疆区域的关系;中国与藩属的关系;中国与外国(特别是欧洲国家)的关系。这三种关系分别与三种制度相对应:清廷治边制度、朝贡制度、闭关制度。本文勾勒近代中国政治体制变迁的起始状态时,以各种方式有意识地突出政治学研究的特点,例如关注普遍现象而忽略特殊现象、描述与解释并重、强调历史现象对政治学研究的意义、比较分析等。第3章研究近代中国政治体制变迁的过程。第一,本文首先从社会分层的变化出发建构政治体制的抽象变迁,第3章第一节专门研究六个社会层级在体制变迁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最高统治者、高级官员、新型职业团体、新型政治组织、无组织与职业归属者、妇女。第二,本章接下来研究近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具体变迁,首先是政治体制对外封闭状态的打破。鸦片战争以来一连串抵抗列强入侵的对外战争是体制封闭状态打破的主要原因。数次抵抗列强入侵的对外战争对中国的影响不限于此,它们对近代中国经济、政治与国民心理都产生深远影响。第三,政治权力纵向分配格局的变化。本文着重研究中央—地方关系的变化以及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中央—地方关系出现三方面显著变化:督抚经济、军事与政治权力扩张;以地方社会为根基的新型政治势力兴起;地方共同体自主性增强。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同样明显,例如近代中国的城市自治组织(特别是商会)不再是纯粹的经济性团体,它们有自身的政治诉求,并以各种方式介入政治;再如20世纪初清廷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之后,乡村基层社区的自治权便从一种基于政治传统的权利变成一种法权。第四,基本政治制度的变革。本文主要研究废科举与立宪运动的政治影响。科举制的废除导致社会结构的改变、行动者(特别是知识精英)社会互动模式的改变、大众(不限于知识精英)与满清政治体制的疏离、政治体制根基的瓦解、政治体制正当性的弱化。立宪运动一开始吊高民众的期望,最后使民众对满清政权完全失望,在这个过程中,满清政权也逐渐失去正当性。本文在这一部分还讨论下述问题:改革者为什么会主动推行使自身丧失权力的改革措施?笔者提出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诉诸改革者的理性选择,第二种解释把改革者的行动归结于20世纪初中国的特定局势。第4章属于理论构建,本文构建了三种机制。第一,政治体制规范效力的悬搁机制。政治体制规范效力的悬搁有五种常见情形:政治体制组成部分的自然汰存;政治体制组成部分的替代;政治体制在时间与空间维度的非均衡分布;制度操纵;行动者与现体制的疏离。政治体制规范效力悬搁的各种情形反应了政治秩序的一种生成逻辑,这种逻辑可称之为“事实创造规范效力”。第二,行动者的身份构建机制。本文分析五类行动者的身份构建与体制变迁的关系:体制维护者;体制疏离者;体制调适者;体制挑战者;言论知识精英。第三,政治体制的自我保护机制。自我保护机制依赖于特定制度基础,如国家的教育与宣传制度、制度推行者与国家权力行使者的选拔制度、强制制度。三种机制与体制变迁的关系可抽象为两种类型:自我保护机制的作用明显,悬搁机制与身份构建机制的作用不明显;或者反过来,自我保护机制的作用不明显,悬搁机制与身份构建机制的作用明显。在前一种情况下,政治体制不可能发生质变;在后一种情况下,政治体制的变迁过程具有不确定性。三种机制的构建是第1章列举的各种分析模式的共性,这些分析模式的差别并不如它们的用语分歧所呈现的差别那么大。政治学家无论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分析模式去解释政治体制变迁,他们都要构建社会机制,并且本文提出的三重机制构成他们所构建的机制的核心。总而言之,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中国政治体制发生了诸多变化:政治体制对一些新兴社会阶层的约束力减弱乃至消失;政治体制对外封闭状态打破;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改变;国家不再是政治权力的垄断者;20世纪初清朝的一些基本政治制度改变。与政治体制诸方面变迁过程相伴生的是政治体制规范效力的悬搁、各类行动者身份的重构以及防护性政治制度的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