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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自然度是森林生态系统保持原生状态的程度或受人类干扰的程度,是反映森林质量和生态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国家森林城市评选的标准之一,但是关于森林自然度的评价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统一的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本研究试图从对森林自然度影响较大的因素入手,结合森林资源二类清查所选取的相关因子作为森林自然度的评价因子,构建森林自然度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以森林资源二类清查资料为数据源,在评价指标定量及权重确定的基础上,对武汉市及七个行政区的森林自然度进行评价与分析,从而提出武汉市城市森林的经营对策,以期为武汉市城市森林的近自然经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根据森林资源二类清查指标,选取林种类型、林分起源、树种组成、层次结构、林分龄组作为城市森林自然度的主要评价因子,构建了城市森林自然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权重系数、森林小班自然度和区域森林自然度计算公式,并确定了森林自然度等级划分标准。该方法可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进行区域森林自然度的评价,不仅节约了成本,并且解决了大区域调查困难对森林自然度评价的制约。(2)武汉市城市森林自然度为0.44,七个行政区的森林自然度值从高到低依次是黄陂区0.55、蔡甸区0.42、江夏区0.41、洪山区0.35、新洲区0.29、东西湖区0.25、汉南区0.24。从自然度等级看,中等级(Ⅲ级)和最低等级(Ⅰ级)自然度的森林面积最大,分别占总面积的35.29%,34.28%,自然度等级为Ⅱ的森林面积居中,占总面积的27.97%,自然度等级为Ⅳ级和最高等级(Ⅴ级)的森林面积仅占森林总面积的2.46%。可见,武汉市城市森林自然度等级偏低,且森林自然度在各行政区间分布不均。(3)影响武汉市城市森林自然度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更新的森林较少、混交林严重不足和中、幼林占优势。除了新洲区以外影响各行政区森林自然度的主要因素则与武汉市有些不同,具体如下:洪山区和江夏区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混交林面积偏少;东西湖区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特用林种、防护林种、自然更新林、混交林、复层结构林缺乏;汉南区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特用林种、防护林种、自然更新林、混交林、复层结构林和近、成、过熟林不足;蔡甸区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自然更新林和混交林偏少;黄陂区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混交林和近、成、过熟林不足。(4)根据武汉市城市森林的自然度现状,提出了武汉市城市森林近自然经营的目标和原则,并针对不同行政区、不同自然度等级的林分、不同林种与群落类型,提出了相应的近自然经营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