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陕甘宁边区是新中国的雏形,在中国有着特殊的历史地位。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点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相结合,面对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权的践踏、国民党反动政权对人权的摧残、广大人民对权利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为了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和加强民主宪政建设,开始了运用政权保障人民权利的历史性尝试,不仅使自己的人权理论产生了历史性飞跃,而且使边区人民获得了广泛真实的人权。陕甘宁边区民主政府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成为其他革命根据地的典范。 边区抗日民主政权总结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依据中共的路线、纲领、政策制定了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选举法、政权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包括保障人民生存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的立法以及司法中的人权保障等各个方面。 生存权对一个国家、民族是首要的人权,是其他权利的基础。边区人权立法不仅在宪法性文件和人权立法中规定了人民享有广泛的人权,而且还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把法律规定的公民生存权具体化,促进人权法律的实施。此外,还通过司法和发展经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政治权利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在一定的意义和条件下,政治权利是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利,它是其他权利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和政治保障。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使得人民有广泛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其主要内容。经济、社会权利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权利。经济权利对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具有最终决定作用。边区这方面的人权立法与实践,使得农、牧、工、商与交通运输业都得到了发展,经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并保障了边区人民的财产权。通过立法活动和实践,反对当时存在的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形成了婚姻自由、禁止妇女缠足、鼓励和组织妇女参加生产,文化学习和参与社会工作的妇女解放运动。此外,还进行了改造“二流子”运动。文化教育权利是人权的重要内容。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制定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政策,使边区文化教育得到了发展,从而提高了广大民众的素质,推动了抗日和生产的顺利进行;边区教育有以下特点:教学内容上,政治色彩浓厚;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坚持为抗战服务。边区的文化、艺术、新闻、广播、出版事业也得到了保障和发展。边区不仅通过立法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还通过司法保障人权。 抗日战争时期边区人权立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呈现以下特点:强调集体人权、权利内容广泛性、权利主体普遍、同时表现出很强的政策性、阶级性。由于当时立法技术水平比较低,边区人权立法存在着很多缺陷,从内容到形式都带有战争的、临时的、局部的性质和特点。但是从总体来看,边区的人权立法适应了当时的形势需要,成为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权立法的典范。抗战时期的人权立法提高了广大人民的抗日积极性;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边区人权立法与现代的人权立法属于同一类型,并处于直接历史渊源的地位,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积累了历史经验。深人理解人权立法的实质,从历史上考察人权立法的来龙去脉并吸收经验教训,可以避免在社会主义人权立法道路上走弯路;促进了权利意识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