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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创新日盛和金融危机爆发的大背景下,金融纠纷与日俱增。我国目前诉讼一元主导式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有其固有的缺陷,无法全面满足金融纠纷解决的需要,因此寻找并完善诉讼之外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势在必行。本文立足此种思路,构思全文。通过分析金融纠纷的特殊性和金融ADR机制的独特优势,阐释金融ADR机制具有迎合金融纠纷解决需要的价值。同时,分析了日本金融ADR制度中颇具特色之处,以期为我国完善金融ADR制度提供镜鉴。本文在引言之后,分四部分对有关问题展开论述。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金融纠纷日益增多的大背景和国外在构建金融ADR方面所做的努力,最后引出我国金融ADR的构建正处于萌芽状态,并提出了全文意欲探讨的主要问题。第一部分是对中国目前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评析。主要从当前诉讼一元主导式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及其弊端两方面展开。弊端方面主要从审判耗时久、不确定性高、代价高昂、刚性强灵活性弱、文化根基浅五方面展开论述。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完善金融ADR制度的必要性。分别从金融纠纷较之一般民商纠纷的特殊性和金融ADR的价值两个角度,论证了完善金融ADR制度的必要性。金融纠纷的特殊性主要从纠纷解决追求快速高效、新型纠纷层出不穷、案件数量高、案件复杂专业、金融消费者弱五个方面展开,而金融ADR的价值则相对应地从快速高效、确定性高、成本低廉、缓解讼累、人员专业、顺应传统六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三部分专门论述日本金融ADR的优势。在介绍其优势之前,先简单梳理了日本金融ADR的大致形成过程。日本金融ADR的优势主要在于法律规则统一、金融厅“监而不涉”、程序设计细致、注重保护弱者、内外联系紧密五个方面。第四部分着重讨论了日本金融ADR的经验对我国金融ADR的构建可资借鉴之处。承接第三部分,分别从完善法律、健全制度、树立意识、落实行动、加强沟通五个方面谈了我国可以借鉴日本金融ADR的经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