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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作为一种典型的侵犯财产罪,历来为刑事立法与司法实务所关注和重视,同时也成为刑法分则理论中长盛不衰的研究重点。联系我国的现实,和谐安定日益成为社会的主旋律和价值追求,这当中,财产安全和财产秩序的稳定又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性一环。因而,在理论和实践领域,研究探讨盗窃犯罪在当前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共计四万余字,除前言和结论外,分为四章:第一章是盗窃罪的概述部分。在本章中,笔者希望通过有针对性的考察分析,能够对我国今后盗窃罪的立法完善和理论研究有些许启发。具体来说,本章的论述又分为两节:第一节,笔者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重点考察了盗窃罪在我国古代、近现代时期的立法沿革问题;第二节,文章首先分析了盗窃罪的性质问题,认为盗窃罪的基本性质是违背财物权利人(如占有人)的意思取得其财物。之后,文章又分别介绍了国外和我国对盗窃罪概念的理解和规定。第二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重点分析和研究了盗窃罪的犯罪构成问题。本文对该问题的论证又分为四节,其中,第一节分析了盗窃罪的犯罪主体问题,着重就单位能否成为盗窃罪的主体进行了探讨;第二节论述了盗窃罪的主观方面,主要分析了盗窃故意的认识内容、盗窃故意的意志要素以及实践中的使用盗窃问题;第三节研究了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指出了盗窃罪的客观行为样态以“秘密窃取”为必要,并在此基础上详细阐述了“秘密窃取”的科学内涵;第四节主要探讨了盗窃罪的犯罪客体问题,笔者在分析相关的理论学说后,建议将盗窃罪的保护法益进一步表述为“财物所有权以及与本权无对抗关系的持有权”,当然,这需要实践的检验。此外,在本节中笔者还对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进行了科学地界定。第三章以盗窃罪的司法认定为角度,重点分析了盗窃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盗窃罪的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形态四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包括:“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定罪情节的理解把握,盗窃罪与诈骗罪、贪污罪、侵占罪的区分界限,盗窃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的理解判断以及共同盗窃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等疑难问题。从而说明对盗窃罪的正确司法认定,是刑法对该类案件进行有效调控规制的前提和保障。第四章针对盗窃罪的相关特殊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章中,笔者借鉴国外理论和实践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和现实国情,选取了亲属相盗、计算机盗窃和盗窃罪死刑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地分析和阐述,并利用所学知识,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够对盗窃罪的理论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