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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逐步深入,犯罪问题也开始呈现出国际化特点。在此背景之下,仅靠一国的侦查力量已经难以应对日益猖獗的国际性犯罪问题。为了有效地打击与控制各种国际性犯罪,各国开始意识到协调与合作的必要性。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对犯罪问题日益重视,研究制定了许多惩治国际性犯罪的公约,形成了打击国际性犯罪的法律基础。各国通过开展双边或多边合作,不断探索各种侦查合作的手段与方法,并积累了大量的国际侦查合作经验。中国自1984年取代台湾当局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之后,二十多年来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侦查合作,办理了大量的国际性犯罪案件,整个国际侦查合作正朝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本文以国际侦查合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论述的重心放在中国开展的国际侦查合作现状及其发展建议之上。通过对国际侦查合作的概念、特征、类型、手段等基本问题的解读,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开展国际侦查合作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冲突与障碍进行审视、分析,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开展国际侦查合作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主要介绍国际侦查合作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包括国际侦查合作的基本特征、国际侦查合作与相关概念的辨析、国际侦查合作的类型、国际侦查合作的内容与手段等。第二章从法律依据、实践情况两个方面对中国开展国际侦查合作的现状进行了总结与概括,并阐述了中国开展侦查合作的重要意义。第三章归纳分析了我国开展国际侦查合作过程中所面临的管辖冲突、法律障碍以及实践障碍,并为引出第四章做了铺垫。第四章是文章的重点部分,针对我国在开展国际侦查合作中面临的各种障碍提出了五项建议。这些建议既有宏观方面的,包括推进法律制度建设、加强与各国间的侦查合作与交流、拓展国际侦查合作领域;也有微观方面的,主要是针对境外追逃与追赃机制提出的一些改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