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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中央提出我国要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目标。美国作为体育头号强国,无论是在竞技体育、全民健身还是体育产业方面均走在世界前列,尤其是在竞技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运行方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成功经验。本文就中美两国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行深入比较研究,找出中美两国在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方面各自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改善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实现与现阶段我国竞技体育社会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有益的借鉴。采用文献资料、比较研究等方法,就中美两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比较分析: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的举国体制,表现出明显的政府主导,以微观管理为主的特征;美国则是典型的社会主导型管理体制,表现出明显的政府间接参与,以宏观调控为主的特征。中国的竞技体育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直属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体育协会;美国则没有体育行政组织,竞技体育的管理主体是国家奥委会、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各个职业体育联盟和俱乐部等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在政策制定上,中国是体育的行政部门来统一制定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美国则是各个体育自治主体根据竞赛规则和需要来制定各自的体育政策。在训练体制上,中国以专业训练以及行政组织根据竞技体育比赛指派和抽调人员进行定期集中训练为主;美国则是由各个俱乐部或者个人通过市场化机制组织,以业余训练为主,短期集训为辅,美国训练体制的典型特征就是体教结合,整个国家的竞技体育训练以学校为中心。在经费来源上,中国的举国体制由原来的政府统筹到逐渐引入市场开发理念,但整体上仍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美国的体育经费来源则基本是社会和个人捐赠或赞助,政府很少有直接的体育经费拨款。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进一步完善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划分政府和社会团体的角色与职能;加快职业体育发展,积极推进竞技体育职业化、产业化进程;政府积极引导,夯实竞技体育人才储备基础;发挥体教结合优势,降低运动员职业风险;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建设,调动运动员训练积极性;注重竞技体育人才全面发展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