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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过去习惯使用的“农民工”称呼变成“农业转移人口”,并把他们与城镇居民-样,看作城镇“常住人口”,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一举措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必然要求。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系统来推进。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核心不应该放在户籍制度改革上,而是考虑如何将户籍背后的权利和户口逐步分离开来,利用政府财政的力量让异地务工人员和城镇居民一样同时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就业、居住、社会保障等,从而使其真正融入到城镇社会生活体系中。财政是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基础和保障,要想保证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目标的实现,必然需要财政提供支持。本文针对我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现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财政困境,通过借鉴国内外的经验,试图从财政保障这一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一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相关核心概念与内容以及主要理论。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目前的现状。第四部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财政困境,具体分析我国财政体制历史沿革与“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面临的财政困境。第五部分:国内外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举措经验。国内主要以广东为例,分析广东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现状,总结试点惠州采取的财政保障举措与经验。第六部分: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财政保障路径进行探讨。第七部分: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财政保障路径进行总结。本文的结论是财权事权分配、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财政支出结构、财政监督激励、财政资金保障五个方面着手是解决常住人口常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