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时期乡村僧侣身份变迁研究——基于安徽省天长市X村的口述史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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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执行保护僧侣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强调僧侣享有和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改革时期的寺院政策是取缔封建经济与破除封建陋习,对乡村寺院进行限制,并无彻底改造之意,乡村僧侣身份不会发生转变。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土地改革之后,乡村中出现了新的社会群体——“假和尚”,他们既是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民,也是念经做法事的和尚,既是吃荤娶媳妇的世俗人,也是烧香磕头的信佛者。乡村僧侣在土地改革时期发生了僧侣到农民再到“假和尚”的身份转变。  论文第一部分绍土地改革之前乡村僧侣的身份,从家庭、寺院和社会三个场所分析乡村僧侣主要来源、职业内容和社会角色。乡村僧侣主要来源为生存困难、家庭繁衍得到保障的农家子弟。职业内容为师徒制和吃斋念经。社会角色为田租的收取者、佛法的传道者和社会习俗的承担者。  第二部分描述土地改革时期,对乡村寺院、僧侣的改造。一是对寺院的改造,包括寺院田地、寺院房屋和寺院其他财产。二是对僧侣的改造,主要分为经济上的分田和政治上的阶级划分两个方面。土地改革中僧侣在经济政治压力下纷纷还俗,成为农民,完成身份的第一次转变——从僧侣到农民。  第三部分主要描述土地改革后乡村出现的新群体“假和尚”,其存在的形式以及原因。由于职业的惯性,乡村僧侣依然保留以往的职业意愿。乡村宗教习俗依然存在,为满足乡村的宗教习俗和仪式,已转变职业的僧侣不得不在作为农民的身份时重操旧业,成为“假和尚”,完成身份的第二阶段转变——从农民到“半农半僧”。  第四部分结论,土地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下沉,对原有乡村社会进行建构,乡村经济和政治制度发生变迁,而乡村社会的风俗习惯、人们的精神追求没有改变。在国家权力建构背景下,乡村经济政治制度变迁与社会文化的相对独立性共同造就了乡村僧侣的身份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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