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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第一批政策性的独生子女逐渐长大成人,他们已开始广泛参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成家和立业是青年期的人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已有研究主要侧重于对独生子女社会适应包括职业适应、人际关系适应、心理适应、独立生活的适应等方面的探讨,较少涉及到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领域,有的研究即使有所涉猎,也仅只是其中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此同时,一些大众传媒与社会舆论对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生活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但是他们时常将个别独生子女的个性特点普遍化为整个一代独生子女的特征,将一些典型或特殊的事例放大、推论为所有独生子女所共有的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人们对独生子女的认识。我们认为,尽管职业生活是青年期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但是作为具有独立社会成员资格的青年,他们不仅有职业生活、社会生活,还应该有婚姻生活、家庭生活。因此用一定规模的定量资料,系统地考察独生子女的各种婚姻家庭角色状况,对于我们全面认识和评价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成长和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以第一批政策性的独生子女作为研究对象,依据对武汉市600名青年的抽样调查资料,将独生子女的整个“成家”过程:恋爱、婚姻、生育纳入到角色的视野中,同时还兼顾了青年期的“子女”角色,研究的重点是从角色认知与角色实践两方面考察独生子女在婚姻家庭领域的表现,并注重不同婚姻组合的比较以及不同婚育状况下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之间的比较。
研究发现:第一,总体上看,第一代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角色表现与同龄的非独生子女是以一致性和趋同性为主的,总的研究结论不支持独生子女在婚姻家庭角色方面的表现不如非独生子女的假设。
第二,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差异性主要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客观存在的差异。独生子女由于从小生活在一个没有兄弟姐妹的家庭环境中,这种特殊的经历在其社会化过程中留下了或多或少的印迹,并在其恋爱、婚姻中得到了体现。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这类客观差异其实并不多,较多的是第二种,主观建构的差异,即由于人们对独生子女的刻板印象而主观认定或想象的差异。因刻板印象而主观认定或想象的差异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差异”的主要来源。
第三,某些角色的承担会使独生子女的性格和行为发生巨大改变,改变的方向是与非独生子女趋同,但这种角色不是婚姻角色而是父母角色。资料显示,在对长辈的依赖性上,在未婚、已婚未育两种状态下,独生子女对长辈的依赖性仍然比非独生子女强,但是结婚生子以后的独生子女与同类的非独生子女的差异就完全消失了,对长辈的依赖性随着他们结婚尤其是生子等一系列角色的转换而大幅度下降。父母角色是青年独生子女依赖性发生改变的关键角色,也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趋同的关键角色。
第四,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不仅是第一代独生子女成长的背景,同时也是同龄的非独生子女成长的背景。正是由于共同的成长环境,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在许多观念与行为上都表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青年独生子女在婚姻家庭角色的认知与行为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特点,在同龄的非独生子女身上也存在。可以说这些特点其实是这一代青年生长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所赋予的,而不是因为“独生”所带来的。独生子女作为改革开放的一代人的一部分,他们的优点与弱点更多地来自于时代的变迁,很多都是这一代人所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