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商务的发展是由于网上购物的兴起从而被广大人们所接受和使用的,电子商务所蕴含的内容很广,包含多种的模式,例如人们众所周知的淘宝网、京东网上商城、当当网等网上购物平台都是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过于迅猛,法律规范及监管跟不上。因此在过去10多年,出现了众多问题,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不断发生,电子合同具有易篡改性及易消失性。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防范和减少交易风险,必要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分析,该文主要从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和作为证据使用时的问题进行分析,加深认识,从各个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合同的立法的改进。该文首先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了定义,并对其进行了分类,重点分析了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首先是电子商务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问题,然后剖析缔约主体的缔约能力问题和意思表示错误对电子商务合同效力的影响,随后对点击合同的效力问题展开分析和研究,重点包括电子点击合同的相关定义以及对当前点击合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点击合同的深层次的效力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对电子商务合同作为证据使用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电子商务合同证据问题的由来、电子商务合同证据认定规则中的“原件”问题以及电子商务合同证据中的三性分析。在对电子商务合同的效力和证据问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电子商务合同法律制度进行了构建,首先是分析了外国关于电子商务合同方面的立法启示,随后对我国电子商务合同方面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首先应该确立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含义,其次应当明确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生效的标准,并要完善未成年人订立的电子商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最后要对电子错误的责任进行界定。因此,该文的研究具有较为明显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