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与城市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扩大,对土地的利用逐渐由平面趋向地面之上空及地下,形成垂直式的立体发展,城市地下空间权的概念因而产生。目前,土地空间法律制度在西方国家相继建立,而我国对城市地下空间权的立法尚属空白,对其研究也十分匮乏,尤其是对城市地下空间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还存在较大争议。 本文从分析域外城市地下空间权产生缘由及立法体例开始,进而说明我国现今关于城市地下空间权的学理认识,以及我国关于城市地下空间权的法律规制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城市地下空间权面对的难题,即该采取何种学说以及在法律上到底该如何建构系统的城市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 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简单介绍了城市地下空间权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城市地下空间权的基本理论研究,是构建城市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的前提;第二部分则是对城市地下空间权的性质及其法律关系的分析;文章的第三部分是对城市地下空间权物权变动做的简要的探讨;第四章是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空间权的立法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且作了简要评析,从中发现他们的异同之处,并为我国在借鉴时打好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城市地下空间权立法的原则;最后一部分主要是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指出在我国建立城市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最后通过分析我国的城市地下空间权立法现状,集各国(地区)立法之长,兼顾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了一些对城市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如何在我国建立的不太完善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