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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保单系指境外保险公司向境内人士非法销售之人身保险保单。因其无论对投保人或是境内保险市场皆隐藏重大危害,实为境内保险市场一颗“毒瘤”。地下保单存在至今已十余年,监管部门虽曾专项打击却未见显著成效,可见对于地下保单而言,仅靠依法打击虽可治标却难以治本。有鉴于此,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地下保单若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地下保单的救济之道,更进一步分析如何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提高境内保险公司竞争力,消灭地下保单生存的土壤,以求根治地下保单。本文共分四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地下保单概述,共分为三节。首先,通过介绍境内保单、境外保单的概念,对地下保单的概念做出界定;其次,介绍了地下保单的三个发展阶段,并归纳出地下保单的三种展业模式;最后,分析了地下保单潜藏的危害,从而指出根除地下保单的必要性。第二章则分析了地下保单泛滥的原因。境内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与巨大潜力使境外保险公司意欲分享“蛋糕”,却因市场准入限制而以地下保单形式非法展业,同时境内投保人对地下保单风险认识不足,而境内保险公司却又竞争力不足无法提供相应保险服务,加之有港、澳之独特地理环境推波助澜,地下保单于是顺利进入境内保险市场,抢夺市场份额。第三章则对地下保单纠纷的救济途径进行了分析。该分析此前未有学者进行过探讨,笔者尝试分析之以期抛砖引玉。本章依次从诉讼救济、行政救济以及民间救济三个角度对地下保单的救济途径进行了分析,却得出不甚乐观之结论:虽救济之道在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中却须耗费大量时间与费用且较难获得对投保人有利之结果。在第四章中,笔者对地下保单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对地下保单,须严格依法打击,使境外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无法从中获利并为其非法行为接受惩处;还需要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方面加大国际监管合作,另一方面则以相关制度安排增强境内保险公司竞争力;另外,当加大宣传针对性,使境内投保人对地下保单有更清楚的认识。最终通过多管齐下的方法来消灭地下报单生存的土壤。本文新颖之处有二,其一在对地下保单纠纷的救济途径进行了探讨,其二在提出以合理税制配合提高境内保险公司竞争力,从而减少投保人对地下保单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