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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让人们错误的认为,再生资源是可以被人类无限使用的,因为这类资源往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人们毫无顾忌的开发利用资源,以致生态遭受严重损坏。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不断突显,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因此受到制约。面对这个关系到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在总结过去一直无偿利用生态资源的错误思想之后,人们开始意识到有偿使用生态资源的必要性,并建立起生态的补偿机制。生态补偿作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特别是在提出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以及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生态补偿所承载的意义和价值就不能只是一项生态建设措施。生态补偿蕴涵着重新设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整人类对待自然的社会机制来解决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生态补偿已经超越了某种单纯措施的界限,蕴涵了新的价值追求,成为人类重新看待自然和自身处境的环境伦理思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当前有关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与生态补偿的实践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不足。在对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对生态补偿的深层次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的研究不够深入,这些不足都会导致生态补偿在实践中出现问题,甚至走向自身价值目标的反面,因此,对当前生态补偿的环境伦理基础理论问题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利益问题,以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为研究对象,从自然是否有价值,并在“自然——人——社会”的视域中来思考利益是否公正,是否实现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来论述生态补偿的环境伦理基础,并探讨实现伦理精神的途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生态补偿的内涵、原则以及补偿类型,比较生态补偿与环境伦理之间的联系;第二部分:阐述研究生态补偿的环境伦理基础的基本理论。以生态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等理论为起点,结合环境伦理的相关理论研究和探索生态补偿的环境伦理基础;第三部分:分析生态补偿的环境伦理基础。通过分析自然价值论、环境正义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结合生态补偿遵循的基本原则,寻找出与环境伦理理论的吻合点。通过生态补偿机制,使我们在实践中检验了这些理论,也使生态补偿更符合环境伦理要求,也使更多人实现了共同利益;第四部分:在实践中如何更好的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环境伦理作为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支撑,第一是要在社会民众中唤起环境伦理意识,第二是要在制度设计中体现环境伦理规范,第三是要在政策理念中贯彻环境伦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