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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财务报告突出了“资产负债表观”和“全面收益观”现代业绩报告理念,导致企业收益项目构成更加复杂,汇总收益数据预测价值和决策有用性降低。本文从投资者决策有用性的视角,采用规范性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我国强制性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缺陷;研究新会计准则业绩报告模式下收益项目分类和报告问题;提供并解释我国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用性的经验证据。研究内容和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非经常性损益在“可理解性”、“真实反映”、和“完整性”方面存在固有的缺陷,这些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必然影响其对投资者的决策有用性。2,全面地阐述了企业收益报告模式的历史变迁,研究了企业业绩报告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报告企业全面收益是财务报告适应企业经济环境变化和投资者信息需求的必然结果,全面收益报告观的基本理念是:所有收益项目、以及其它类型财务信息对评价企业业绩具有同等重要性。因此,财务报告应坚持同等重要性原则,对收益项目的分类应该避免使投资者产生应该将部分收益项目剔除出汇总收益的印象。上述研究结论提示监管部门关注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信息误导投资者的可能性,应用于企业财务报告的收益项目分类标准应该具有客观性特征,从而保证最大程度地降低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企业业绩指标的可操控空间。3,系统地梳理和分析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联邦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收益项目定义、分类原则的研究成果和结论,研究并完善了基于企业“经济活动类型”和“收益计量方式”的二元收益项目分类标准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业绩报告模式下的应用问题。研究结果有助于投资者辨别企业会计期间因资产和负债重新计量产生的收益项目、终止经营产生的收益项目、以及金融损益项目。实质是帮助投资者正确区分当期收益中可持续的核心收益和与企业价值不相关的暂时性收益项目。4,使用1999-2006年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数据和股票市场价格信息,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质量和决策有用性进行了全面的实证检验。本文实证检验发现:(1)非经常性损益具有暂时性收益的特征。但是,这种暂时性特征并没有体现在股票价格中,股票市场存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错误定价;(2)比较二类不同的业绩指标,会计净利润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具有更高的价值相关性。实证结果表明,投资者依然十分依赖会计净利润指标进行股票定价决策,存在对“会计利润”的“功能锁定”,没有意识到收益中非经常性损益是不可持续的暂时性收益,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价值的内在含义。非经常性损益存在的可理解性、和可靠性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也可能造成投资者对其缺乏信任,从而导致非经常性损益信息不能发挥其决策有用性。本文对收益项目分类和披露研究的贡献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1,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市场效果进行了系统的实证检验,为评估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提供了实证证据。研究得到的实证结果和对实证结果的分析和解释有助于人们理解非经常性损益信息对投资者股票定价决策的影响。2,系统地分析和评价了国际上权威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关于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规范的历史演变过程,梳理和总结了企业业绩报告所涉及的收益要素概念、业绩报告内容和格式、收益项目分类和汇总的相关理论和原则,提出了新会计准则下全面收益项目分类、汇总和分析模型。这些研究为改进我国企业业绩报告提供了理论支持,拓展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视角,丰富了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