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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在民族地区的适用》是由西北民族大学马玉祥教授主持的2008年-2010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立项课题”,甘肃省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制度的适用是其中的子课题。该课题旨在通过调研、分析、论证,为甘肃省民族地区进一步适应人民调解制度提供理论支撑,使国家法律法规在民族地区适应时更加适合民情、地情。该课题于2010年3月通过专家组的验收。关于现代国家法治下的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冲突,国家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法制协调发展的研究,国内许多知名学者有过精辟的研究和论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实践中的创造性工作也同样值得关注,但这方面现有的理论成果还是比较少。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已被许多发达国家所认可和借鉴。遗憾的是,我们在推进法治化的进程中,却忽略了本土法律资源的挖掘,一味地强调诉讼万能,人民调解逐步被淡化甚至被边缘化。本文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学、民俗学、人才学、统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借签国内外、省内外人民调解制度的先进作法,采取实证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甘肃省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制度适应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改革的出路。本文共分七个章节,一到四章采用纵向联系、横向比较等论证方法,阐明了甘肃省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五章从法学理论和民俗学角度根据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第六、七章结合甘肃省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制度的特点提出了适用性方案。本文的创新点:本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结合甘肃省民族地区的特点,提出了“明确人民调解员的受案范围、确立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正确处理司法解决与人民调解的关系、发挥检察机关在人民调解制度中的作用”以及“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确实可行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