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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正式确立为新刑事纠纷解决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司法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带来了积极效果。但由于刑事和解适用过程中会出现权力的滥用、片面理解为“以钱买刑”、强制进行刑事和解等现象,导致同案不同判,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损害了司法权威、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由于刑事和解的过程中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司法腐败,刑事和解应该与其他刑事纠纷解决方式一样接受监督,进而提出构建刑事和解的监督制度就有着现实的急迫性。本文第一章主要论述了我国刑事和解程序的司法现状,从而分析了刑事和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说明了为什么要建立刑事和解的监督制度。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构建刑事和解监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章也是本文的重点,提出刑事和解监督制度的立法构建,介绍刑事和解监督制度的实施原则,并试着探讨刑事和解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程序,结合我国公检法三机关的刑事司法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不同刑事诉讼阶段相互区别的法律监督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