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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尽管日益得到重视并且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城市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因此,要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将城市管理领域内由多个有关行政机关行使的若干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执法主体来行使,旨在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行政机构膨胀、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然存在着执法依据不充分、体制不规范、范围过于宽、人员素质差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性质、功能、定位认识模糊。本文以湖南省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邵阳市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对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实证分析,反映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其中将主要从人员素质、保障制度、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