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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是以对文本的理解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在其发展过程中,解释学转向成为哲学解释学。哲学解释学在对传统解释学的批评中深刻地揭示了理解的历史性与相对性,但同时也由否定理解的客观性而走向相对主义,从根本上使得解释学发生了严重的危机。因此,文本提出应该从人们的理解实践出发,批判继承前人的解释学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重建科学的解释学理论: 第一章,解释学的发展与重建。通过回顾解释学发展的历史,指出了传统解释学向哲学解释学的转换过程及其实质,当解释学转变成为研究历史的哲学解释学之后,在哲学解释学的视野中审视文本理解问题,便产生了解释学理论的危机,从而指出重建解释学的必要性。重建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重建,而不是把马克思本人的理论理解为解释学。 第二章,解释学的研究对象。解释学的研究对象是理解,理解是对文本的理解,而不是对历史或存在的理解(认识)。历史实在不能被看作文本,对文本的理解与对历史的认识是不同的,因此解释学与哲学是不同的,解释学与哲学解释学是有界限的。解释学的哲学化带来了理解的相对主义,而哲学的解释学化是以唯心主义历史观为前提的。解释学与哲学解释学应该进行合理的划界。在此基础上,提出解释学理论的基本框架。 第三章,理解的对象。本章对文本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对文本意义的不同指称进行了分析,文本意义不能理解为作者意图、字面意义或文本对实践的实际意义,文本意义是作者通过文本所表达的思想。文本意义具有客观性,即文本意义是文本自身所固有的、不依赖于理解者的理解而存在的。 第四章,理解的有效性。文本意义是可知的,可知性的直接基础是理解与文本的精神同质性,可知性的根本基础在于人类实践的同质性。理解是有对错是非之分的,理解具有客观性,检验理解是否正确的标准是理解的对象即文本自身的意义。 第五章,理解的条件。理解的发生依赖于一系列的条件,即构成理解过程的一切因素。理解过程是由理解的主体、理解的对象以及主体对对象的理解这三个基本方面所构成。本章论述了理解的几个基本条件,即前见、间距、解释学循环和语言。理解的条件性表示了理解的有限性与相对性,同时也意味着理解的可能性。 第六章、理解的性质。理解的绝对性是指理解主体对文本意义把握的正确性,理解结果与文本意义的相符性、一致性,理解的相对性是指理解的主观性、条件性、不完善性、不确定性、历史开放性。把相对性或绝对性绝对化都是错误的,理解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辨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