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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全世界已将其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也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大量研究发现,缺乏法制观念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自身原因。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其分辨是非的能力,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已迫在眉睫。 在现代法治社会,人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行为,是人的一种重要品质,是现代人的必备素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然而,我国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仍是薄弱环节,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长期以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一直从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从多元视角研究得很少。已有研究一般是对法律教育的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不仅很少,而且一般偏重于法制教育课程、教育模式的研究,对学生法律意识的研究较少,更没有专门的针对具体法律的研究。本研究从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的研究视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对初中生的法律教育现状进行考察,探究其法律认知特点,并在此基础上自编初中生法律认知量表和法律情境模拟问卷,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干预研究。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1.初中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对两法知识的掌握很差,但其一般的法律认知良好,法律情感、法律行为反应适当,与其掌握的法律知识不相匹配。 2.自编的初中生法律认知量表具有较高的内部同质性信度、较好的结构效度、内容效度,自编的法律情境模拟问卷具有较好的内容信度,能较客观地反映初中生的法律认知现状。 3.对初一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及法律情境模拟测查表明,学生运用法律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很差,所知道的法律规定也很少。这反映了学生的法律行为反应与他们实际的行为原因以及思想认识不相符,说明学生在遇到涉法问题时知道该怎么做,但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因此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律认知的教育干预。 4.经过干预训练,初一学生的法律认知发生了显著变化。学生的法律权利观念和法律评价能力显著提高,对法律情境问题的理智分析、理性行为增多,从行为后果的利害关系判断以及运用法律思考、解决问题的情况明显增多,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同样的干预训练对男女生的影响不同。 5.本研究表明,对初中生法律认识进行教育干预训练是可行的和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