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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提出“以市场换技术”方针以来,合资企业成为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方式。根据中国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16》,截至2015年,我国中外合资企业累计设立31.68万家,占外资企业总数的37.88%。仅2015年一年,我国新增中外合资企业5989家,同比增长24.15%。但我国企业通过与外方合资学习技术、先进管理水平的过程十分艰辛。除了当前许多关键技术仍依赖外国之外,不少合资企业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即走入被外资并购的窘境。学者们研究发现,外方通过合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站稳脚跟后,便通过划分销售市场、转移利润、控制关键职位等手段,做亏合资企业,最终实现独资经营。对此,学者们多是从政府加强市场管控和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两个方面提出建议。 然而外方实施“阴谋亏损”手段具有隐蔽性,仅从靠单个主体还不足以有效应对,我们需要一个信号传递机制在合资全过程提醒中方企业及时、有效采取防范措施。媒体关注作为一个信息传播主体,其对于公司治理的作用已得到众多研究证实。因此,本文引入媒体,这一变量分析其是否能对中外合资企业中异常亏损行为发挥监督作用。正如学术界对媒体“监督”和“合谋”的争论,本文的研究也发现媒体并不必然地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监督作用,而是需要与其他监督主体合作才能发挥影响。鉴于此,本文构建了机构投资者、注册会计师、政府与媒体的监督合力,并分析探讨不同组成内容的监督合力对合资企业中异常亏损的抑制作用,进而提出建议,为中方及时识别外方“阴谋亏损”手段,并采取行动保护自身合法利益提供参考。 论文主要贡献在于,通过建立Logit回归方程,对比检验机构投资者、注册会计师、监管部门与媒体报道形成的监督合力在中方公司防范“阴谋亏损”的过程中所发挥作用。实证结果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媒体越能有效抑制外方“阴谋亏损”的行为。而且,机构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和政府形成的监督合力力度越大,媒体对外方“阴谋亏损”行为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最后,论文从媒体、机构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和政府四个主体,对内外部监督主体如何帮助中方企业有效识别与应对外方对合资企业实施 “阴谋亏损”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