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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地位待遇的提升是《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重点关注的内容,保障乡村教师福利待遇、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保障教师收入水平、建立教师激励机制也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初衷。过往针对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的研究,多是将激励问题放在对实施现状和问题的研究中进行阐释,激励效果及其影响因素、乡村教师绩效激励缺乏专门性和全国性的实证考察。本研究扩大抽样面,聚焦于探究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对教师的激励效果、可能的影响因素和乡村教师绩效激励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本研究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情况,从我国东、中、西部抽取9个省份的城、乡学校展开调查。收集11392份有效问卷,进行62组访谈,收集33所学校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或绩效考核指标等文本资料。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并进行t检验、方差分析等统计检验,得出:(1)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对教师的激励效果值中等偏低(平均值2.61);(2)教师绩效考核方面:教师参与方案制定、设置团队绩效考核、以“学生成绩提升”为考核方式、方案契合学校发展目标、教师认同奖励性绩效分配比例、教师对绩效考核满意时,激励效果更佳;(3)教师工资薪酬方面:不同薪酬水平激励效果没有显著差异,工资收入与工作付出匹配、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小、奖励性绩效收入差距小时,激励效果更优;(4)教师个人因素方面:女教师、年轻教师、低职称水平教师、小学教师激励效果分别优于男教师、年长教师、高职称水平教师、初中教师,并且以“薪水提高”为最佳激励因素的教师激励效果优于其他教师;(5)乡村教师激励效果优于城区教师。将本研究的问卷调查结果和访谈、文本资料进行三角论证,并结合组织行为学激励理论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现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约束有余,激励不足”,绩效激励“你多我少”胜过“多劳多得”;绩效考核科学性不够、绩效工资吸引力不足、绩效分配公平性欠缺,这些都阻碍绩效工资激励作用的发挥;绩效工资制度对不同性别、年龄、职称、学段、价值取向教师不同需求的回应不够,致使激励效果呈现差异,部分教师处于激励弱势;乡属学校在绩效考核和工资薪酬方面的表现优于城属,促使乡村教师激励效果优于城区教师。在调查和分析基础上,本研究从学校实践、行政管理和乡村绩效激励补充完善三个层面提出改进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激励效果的建议:建议学校明晰激励准则,提升绩效核算模式科学性,释放绩效工资的激励潜能;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的设置注重教师参与,提升公平性和激励性;实现绩效激励的同时,增进对绩效弱势群体的关怀。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逐步提升绩效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保障绩效考核公平、公正;绩效激励拉开差距要谨慎。把握乡村特殊问题,有针对性地重点突破,让绩效工资制度为乡村振兴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