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ikamireik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商务和电子医疗行业的兴起、各类新型产品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无一不引发大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而随着大数据处理技术的更新,个人信息利用场景的增加,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越来越凸显,使得个人信息更加容易受到侵害。《民法典》将个人信息规定于人格权编,《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公布,都是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但均未对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做出详细规定。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解决个人信息侵权的基本问题,其次是对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研究,最后是分析侵权认定后的责任承担问题,整个文章探究的是在侵权责任体系下,对个人信息如何进行保护。第一章对于个人信息侵权基本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对于个人信息的界定、个人信息侵权的特点与个人信息侵权与隐私权侵权的区分,首先,通过分析最新的《草案》与其他法律法规对于个人信息定义的差别,明确个人信息的法律定义,并对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进行解释,来更加精确地界定个人信息,并明确个人信息人格权益这一法律属性,以便明确后续可适用的法律保护制度。其次,阐述了个人信息侵权范围广、形式多、救济难的特点。最后与隐私权侵权进行区分,明确二者在认定上存在不同的免责事由,在救济上隐私权可以适用人格权请求权与人格权禁令等制度,而个人信息不能适用,并对司法实践中面对信息侵权案件,如何进行区分、如何进行归责进行详细阐述。第二章是对于个人信息侵权构成要件的论述,分别从归责原则、行为、结果、因果关系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归责原则,通过案例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归责原则的适用进行总结,发现司法实践中仍然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少量案件中兼顾了公平原则来进行归责。目前学界较为支持的有两大个人信息侵权归责体系,其中三元归责体系更加具有优势。其次,对于侵权行为,通过案件的梳理,侵权行为可以归纳为不当收集、不当利用和不当管理三种类型,如何界定行为的违法性分两步走,即第一步界定侵害的客体是否为法律上的个人信息,第二步判断信息处理行为是否合法,主要判断什么情形下认定为同意,以及界定合理使用应考虑的因素。再者,对于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形式包括物质性损害与非物质性损害两种形式,个人信息侵权后果中,非物质性损害是主要表现形式,这类损害实践中很难被认定,故可以考虑只要能认定侵权行为,就应当认定非物质性损害的出现。最后,对于因果关系,目前因为因果关系证明标准高、诉讼双方地位不平等的原因,导致因果关系举证难,实践中可以适当降低因果关系认定的标准,并采取法院协助取证的模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三章是对于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承担的论述。首先,依据《民法典》1036条规定,个人信息侵权存在两类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分别是信息主体同意和合理使用,其中信息主体同意,主要是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目前我国知情同意的适用存在困境,可以考虑将场景风险原则进行引入。合理使用,包括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合法权益而使用,以及使用已合法公开的信息,要准确界定公共利益、合法权益、合法且公开这三个概念。其次,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包括非财产形式与财产形式两种形式,其中非财产形式责任承担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财产形式责任承担即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性损害赔偿与非物质性损害赔偿。最后,非物质性损害是否可以赔偿,存在两种观点,即一种认为只要存在侵权行为即可赔偿,另一种认为需要综合认定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与客观性。非物质性损害的计算除了明确应考虑的因素外,还可以设定不同的赔偿区间,以及设定一个最高赔偿额。
其他文献
在经济发展进程中,股票市场发挥着越来越为重要的作用。实际中股票走势及收益率的波动情况比较复杂,这种情况由众多的外部因素如市场因素、政策因素等共同来决定的,在复杂的股票市场中,为了准确的判断和预测股票未来的收益率,需要用到有效的预测手段,这个对于股票市场的了解和预判非常关键和重要,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的。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沪深300指数以及相应成分股的收益率,使用Python软件在Wind数据库中进
学位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位置十分重要,一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另一方面担负着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任,在国家经济基础中起到关键作用,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的占比逐步提高,扩大并提升国有资本逐步成为一个共性的要求。经济发展形式越来越繁杂,随之而来的国有企业在管理上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需要引进并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首先从制度设计上实现国有企业的规范监
学位
严格来说,我国涉案财物强制处分制度还并未建立,涉案财物不是法律术语,其性质亦未确定为“赃款赃物”,与此同时强制处分既不属于刑事诉讼专章规定的“强制措施”,也没有独立成章,作为侦查手段,固定犯罪证据而得以存在。以往立法学者对涉案财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没有与其和人身权进行同等的保护与重视。随着近些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涉案财物数额越来越巨大且面临各种问题,学者们开始关注到这一领域并提出了若干完善涉案
学位
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项注重创造性的经济活动,需要经历一系列的运营过程,包括构思、谈判、签约直至投资者退出,上述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失败的可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各环节中所包含的风险。当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尚未成熟,投资机构在实际投资运营过程中伴随着多方面的风险,只有对这些风险加以有效管理和引导,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才能健康发展。本文以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作为基点,将BX投资公司作为
学位
专利法律制度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通过以公开换保护的方式,对进行了有益技术改造的行为人进行法律上的保护,以此激励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并在对专利权人进行保护的同时实现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权利平衡,保障各方利益。然而,如3D打印等新型技术的迅速发展,专利侵权行为也在不断增加,通过规避专利直接侵权法律规范对专利权人权益进行侵犯的行为越来越简单,数量也越来越多。现有专利法律制度在专利权人保护和社会公众合理使用之
学位
作为数字技术时代诞生的新型文化产品,影评类短视频对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二次创作作品却面临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风险。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平衡著作权人与二次创作者之间利益的天平,也是判定影评类短视频创作行为侵权与否的标尺。然而,由于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存在开放性不足以及相关概念外延模糊等问题,使得影评类短视频创作行为的著作权合理使用认定存在争议,阻碍了影评类短视频行业的
学位
随着工业革命的推动,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日益增多,越来越多无节制、非理性的经济开发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环境犯罪不再被简单地视为行政法意义上的秩序违反。环境犯罪的危害行为专业性很强,具有比较复杂的因果关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十分严重,对该类犯罪行为人罪过的证明难度十分困难。为解决上述问题,英美法系发展了一种全新的责任类型——严格责任。这一特殊的责任类型可以减轻起诉方在对污染环境行为人的证
学位
现行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学者认为,股权本质上属于一种财产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权仅登记于一方名下只是为了满足现行商事登记制度的需要,不影响夫妻双方对于同一股权的行使。然而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不应归属于夫妻双方,对于股东资格应当严格依据商事外观主义原则进行判定,只有登记股东才能行使股权,配偶不得行使股权。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股权权属和股权行使问题上,适用不同的
学位
公司董事勤勉义务认定标准的研究因时代的变革已变得迫切起来。从2005年勤勉义务纳入公司法以后,确实实现了从无到有填补概念空白的作用。但在纳入公司法之后,董事勤勉义务制度在经过14年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基本以扮演忠实义务“影子”的角色而存在。这主要体现在司法实践的裁判文书中,法官往往将勤勉义务绑定在忠实义务后使用,基本上并未在认定勤勉义务上进行有关标准的说明。即使面对只涉及勤勉义务问题的纠纷,判决中往
学位
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在《民法典》制定的过程中几经删改,最终确立,虽然其在理论上仍存在争议,但作为一项已经确定的制度,我们有必要对其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分析,以便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适用。文章的第一部分,以违约方解除权的发展和确立过程为脉络,对违约方解除权的相关理论争议进行梳理,说明违约方解除权存在之正当性的理论基础,并进一步道出违约方解除权应定性为一项救济制度,是一种形成诉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