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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制定地方公共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制定公共政策是地方政府实现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合理分配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扩大大公众参与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严重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正当性、合法性不足。本文试图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价值以及公众参与缺失的原因等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并从观念变革以及制度建设层面着手对加强公众参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的导论部分首先对选题理由、研究现状及研究背景作了简要介绍,进而对本文中所涉及的主要概念如地方政府、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等作出了相关的界定。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三个方面,即: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价值分析、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缺失的原因分析以及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加强公众参与的对策分析。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具有重要的价值,具体体现在: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有助于防止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失败;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认同,从而有利于政策的执行;有助于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受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影响,政府官员对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有排斥心理;集权式决策模式导致公众参与的渠道匮乏;地方政府的自利性;公众权利意识淡薄,参与能力低下;公众参与的立法保障缺失,参与的程序化、组织化、法定化程度低;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制度不健全。针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缺失所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本文从观念变革及制度建设两个大的层面提出了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加强公众参与的相关对策。在观念变革层面,对于地方政府官员来说,必须切实转变决策观念,树立科学的决策观,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政策的制定。首先要明确地方政府官员自身的角色定位;其次要提升地方政府官员的公仆服务理念。对于公众来说,变消极参与为积极参与,必须转变两种错误的观念。在制度建设层面,首先要完善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相关立法,实现参与的法制化;其次要拓宽参与的渠道,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最后要加强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提高公众参与的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