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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能完全计算出社会经济发展中环境污染造成的价值损失,导致了对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以及对由此导致的公众个体生命价值损失的模糊评估。科学合理的评价出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系统价值损失和公众的生命价值损失是我们认识生态环境价值和生命价值重要性的依据,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本文使用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通过实际案例研究评估了生态环境污染导致的洪泽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非市场价值损失和盐城化工污染事故导致的生命价值损失。针对洪泽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非市场价值损失的评估研究得出:洪泽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非市场价值损失为5.79亿人民币/年,其价值是洪泽、盱眙、泗洪三个县市当年GDP总和的1/418;受访公众的收入、教育程度、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对环境保护意识以对湖泊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常见性的态度显著影响着公众对洪泽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非市场价值损失的评估。针对盐城化工污染事故公众生命价值损失评估研究得出:化工事故风险下个体的生命统计价值为33.25*106元/人,受访公众的平均支付意愿为44.73元/月.人;另外对WTP影响作用显著的变量有化工风险的风险影响度、风险影响立即性以及受访公众的年龄、教育程度和收入等社会经济特征;本研究也发现:当公众对一个相对较低的风险降低水平进行支付时(风险降低20%),他们不仅考虑自身对这种风险的心理感知,同时他们的WTP也受到自身社会经济特征的影响。而当风险降低水平相对较高时(如风险降低80%),影响公众进行支付的因素就只有公众对该种风险的心理感知程度。通过比较两个应用研究案例,由研究结果发现:不管针对何种价值损失评估,受访公众的收入和教育程度两个因子都会显著影响公众的WTP;当受访公众进行支付的对象属于“公有地”属性的环境资源时,他们的WTP除了受到自身社会经济特征的影响外,同时还会受到所支付资金管理者的可信度、公众本身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意识,以及该环境问题存在普遍性等因素的影响;而当公众进行支付的对象为生命安全价值时,除了受到自身社会经济特征的影响外,影响他们WTP的因子则主要是公众自身对该种风险的感知程度,如该种风险的影响程度,而对政府可信度等方面的属性则不会过多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