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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体现了对土地利用由粗放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规律,是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和现代化农村社区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处于初期阶段,尚缺乏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政策、规划、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系统研究。本文以《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为指导,以土地可持续利用、生态经济学、城乡一体化等为理论基础,以我国现阶段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试点地区资料为素材,运用规范研究法、政策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实例分析法,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系统的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模式的选择进行研究。首先,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分析发现国外具有完备的法律政策指导土地整治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城镇化发展阶段特点不断调整土地整治的目标。同时注重整治规划的制定,兼顾改善生态环境和保留当地文化民俗的内容,具有长效性。其次,在分析我国农村居民点演变历程的基础上,介绍北京、山东、重庆等地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实际情况。梳理我国常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模式类型。对区位、经济水平、自然环境要求较好的农村地区实行城镇化整治模式;对于不在城市周边,自身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内部改造整治模式;迁村并点整治模式主要针对自身条件较差,规模较小,分布比较散乱的村庄。我国在具体的实践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缺乏法律政策进行宏观指导,管理体系相对薄弱;2、缺乏长期有效的整治规划;3、整治模式的选择缺乏统一原则,比较混乱。最后,针对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利用以城乡统筹为导向的政策背景下,本文提出在选择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模式应当遵循因村施治,以人为本原则、远期规划,循序渐进原则、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并举原则。进而根据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驱动力的不同,总结出四种整治模式,对应四种条件不同的农村地区。完全城镇化模式主要适用于整治驱动力来自政府支持的试点地区,居民点整治过程中城镇化水平一步到位;半城镇化模式适用于整治驱动力来自大城市辐射带动的城市周边农村,集中建设居住社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缩村腾地模式适用于中小城市周边农村,受城市带动作用较小,寻求村庄内部潜力开发,发展多种规模经营;整村迁建模式则适用于自然条件较差的一般农村,整村搬迁至中心村附近,资源共享,提高生活水平。建议我国制定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法律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在整治模式选择上将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朝着集约节约的利用方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