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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文本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相关学术文献的梳理,对当下我国省级政府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税收收益权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阐释,并且在衡平税法理念的指导下对合理配置省级政府税权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论述,进而就配置省级政府税权的路径和方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全文总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文章首先分析了分税制实施以来中央和省级政府税权配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负面影响,阐述了新形势下合理配置省级政府税权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针对税权的概念及内涵、中央和地方税权配置问题、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问题以及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的原则进行了国内外文献的梳理和总结,并介绍了衡平税法理念。最后简单介绍了全文的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为省级政府税权配置概述。这部分是文章分析的基础,在对省级政府税权配置中相关概念进行阐述的同时,着重分析税权的定义和内容、省级政府的特殊地位,并从财政联邦主义和地方自治理论两个方面论述了省级政府税权配置的理论基础。最后,对衡平税法理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阐释,从衡平税法视角论述了合理配置省级政府税权的可行性,并提出衡平税法理念实现的总体思路。 第三部分为我国省级政府税权配置现状及域外经验。本部分分析了省级政府以及省以下政府现有的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税收收益权,以及当前税权配置存在的问题,即:缺乏税收立法权,国、地税征管体制不协调,省级政府缺乏相对稳定的税源。并且以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为例分析国外税权配置现状,总结国外基本经验。 第四部分为优化省级政府税权配置的方案。本部分首先分析了税权配置的基本原则,分别为:遵守税收法定主义;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契合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管理的要求;兼顾地区间差异。在分析省级政府税权配置的最主要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原则制定衡平政府税权配置的路线图。其次设计了优化省级政府税权配置的具体方案,包括省级政府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以及税收收益权的配置;省级政府税权配置的基本制度保障;争议解决法治机制的构建。具体阐述了省级政府税权配置方式,配置后的制度保障以及事后出现争议时要遵守的原则及解决机制,以保证税权配置后整个制度的有序运行。